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3,705,066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2,655,066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2月22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62,937,280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21,000,000股,并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时股本总额为83,937,280股。
公司上市后股本总额未出现由于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情形。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在本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作出的以下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何学葵承诺:“自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流通和转让。此外,何学葵作为公司董事长承诺: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蒋凯西承诺:自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中,持有的50万股新增股份,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流通和转让。此外,蒋凯西作为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承诺: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可流通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Treasure Land Enterprises Limited、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北京歌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热带农业科学研究所、严文艳承诺:自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公司股东四川万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此外,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经核查:上述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各自的锁定承诺,所持限售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回购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2月22日(因12月21日为星期日,故顺延至12月22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3,705,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6%;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2,655,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0%。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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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及股东承诺,公司第一大股东何学葵女士所持股份本次不解除限售,继续锁定。
(2)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蒋凯西先生本次解除限售的1,400,000股中,其所持公司可流通股份总数的25%即350,000股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的1,550,000股将继续锁定。
(3)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及股东承诺,限售股份持有人四川万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本次不解除限售,继续锁定。
(4)公司限售股份无被质押或冻结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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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公司《上市公告书》的补充说明
公司于2007年12月17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二、公司基本情况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之披露中,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中亦包含了首次公开发行前十二个月内发行的股份1,800,00股,未分开列示,现予以补充说明,修正后的表格如下: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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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