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绿大地 公告编号:2008-042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5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08年12月1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共3人参加了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核实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职务》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 号、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绿大地 公告编号:2008-043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5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08年12月1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共9人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08年6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为完善本次股权激励方案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08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改,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08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该股权激励计划。
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100万份股票期权,对应标的股票100万股,占目前本公司总股本8,393.73万股的1.19%;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员工;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可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行使股票认购权,每份股票期权可认购本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一股普通股股票。
本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7.00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47.00元的价格认购一股绿大地股票。
(二)公司授予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基准数量
公司授予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基准数量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人数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
标的股票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陈德生 |
副总经理 |
1人 |
13 |
13% |
0.15% |
2 |
徐云葵 |
副总经理 |
1人 |
13 |
13% |
0.15% |
3 |
李梦龙 |
副总经理 |
1人 |
13 |
13% |
0.15% |
4 |
唐林明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1人 |
13 |
13% |
0.15% |
5 |
其他骨干员工 |
|
14人 |
48 |
48% |
0.57% |
|
合计 |
|
18人 |
100 |
100% |
1.19% |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刊登于2008年12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3号》及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08年12月15日。
(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鉴于董事会已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08年12月15日;同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的期权成本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按年进行分摊,将影响今后几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满足情况说明的议案》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二)经公司董事会进行核实,公司及股权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满足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绿大地 公告编号:2008-044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08年6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为完善本次股权激励方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于2008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改,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08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该股权激励计划。
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100万份股票期权,对应标的股票100万股,占目前本公司总股本8,393.73万股的1.19%;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员工;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可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行使股票认购权,每份股票期权可认购本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一股普通股股票。
本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7.00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47.00元的价格认购一股绿大地股票。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二)经公司董事会进行核实,公司及股权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满足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三、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08年12月15日。
(二)授予对象: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人数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
标的股票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陈德生 |
副总经理 |
1人 |
13 |
13% |
0.15% |
2 |
徐云葵 |
副总经理 |
1人 |
13 |
13% |
0.15% |
3 |
李梦龙 |
副总经理 |
1人 |
13 |
13% |
0.15% |
4 |
唐林明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1人 |
13 |
13% |
0.15% |
5 |
其他骨干员工 |
|
14人 |
48 |
48% |
0.57% |
|
合计 |
|
18人 |
100 |
100% |
1.19% |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刊登于2008年12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7.00元。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修改后的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作为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董事会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08年12月15日,该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3号》以及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权也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因此,同意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08年12月15日,并同意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鉴于董事会已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08年12月15日;同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的期权成本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按年进行分摊,将影响今后几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对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