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08-037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及公告
2008年11月29日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于2008年12月15日上午9:00—10:30时在长春市东风大街248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建一先生出席并主持会议,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95,1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马维山、张彦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5,1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5,1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08-038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自2007年以来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专业化服务,对公司财务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与水平提升发挥了关键作用。公司与其一贯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由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了国内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压力大。而我公司业务拓展速度加快,且有下属的外地子公司,因此导致公司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度审计时间及审计人员的安排上不匹配,经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并征得该所充分理解和支持后,公司决定解除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关系。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解除与中准会计师事务室的聘任关系、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8 年度审计机构(详情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08-037的《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由财政部批准成立,一九九四年三月在国家工商局注册,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2008 年加入华利信国际,成为其成员所,总部设在北京,在香港、浙江、新疆、天津、广东、四川、深圳、辽宁等地设有分支机构。业务范围覆盖地域和服务范围广,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单位,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