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事宜。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10点30分。
2.召开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现场投票。
4.召集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忠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17,339,69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2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117,339,69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双环科技同意为控股子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本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湖北双环科技(重庆)碱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万州支行贷款24,000万元提供担保。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玲、 朱艳妮
3.结论性意见:
本所暨本所律师认为:本所暨本律师认为,双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双环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