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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5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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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4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民和股份”,申购代码为“002234”,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700万股,其中网下询价配售数量为5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21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资金情况及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等,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6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13.7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0.40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8年4月25日~2008年4月29日)(T-5 日~T-3 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见本发行公告附表。

 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托管席位等)以2008年4月29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6、本次网下配售的时间为:2008年5月5日(T-1 日,星期一)和2008年5月6日(T日,星期二)每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申报申购数量,每一个配售对象只能申购一次,申购一经提交,不得撤销。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不得超过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总量540万股。

 7、本次网下申购缴款时间:2008年5月6日(T日,周二)。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234”。若同日参与多只新股的申购,配售对象应按股票分别划付申购资金,并按上述要求在备注栏注明相关信息。

 申购资金有效到帐时间为2008年5月6日(T日,周二)当日15:00 之前,2008年5月5日及2008年5月6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提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其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其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其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8、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是否到账。不同配售对象共用备案账户的除外。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并纳入有效名单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9、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网上发行时间为:2008年5月6日(T 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发行的申购。

 11、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2160万股(本次网上发行总量)。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2008年4月24日(T-6,星期四)《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在本公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数量为27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5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21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10.6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3.7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0.40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网下申购时间:2008年5月5日(T-1日,星期一)和2008年5月6日(T日,星期二)每日9:30~15:00;

 5、网上申购时间:2008年5月6日(T日,星期二),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9:30~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发行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1、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540万股,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

 2、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540万股(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确定配售比例。对全部有效申购按照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参加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配售对象全部有效申购数量×配售比例

 3、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二)网下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申购。

 1、本发行公告附表所列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托管席位等)以2008年4月29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 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2、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08年5月5日(T-1 日,周一)和2008年5月6日(T 日,周二)每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申报申购数量,每一个配售对象只能申购一次,申购一经提交,不得撤销。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申报的申购股数不得低于10万股,超过1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540万股(本次网下发行总量)。

 3、各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4、申购款的缴纳

 (1)申购款的数量

 每一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申购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资金=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2)申购资金的缴付

 网下申购缴款时间为2008年5月6日(T日,周二),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于2008年5月6日(T日,周二)当日15:00 之前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

 注: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

 5、公布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退回

 (1)2008年5月6日(T日,周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15:00后对配售对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08年5月7日(T+1日,周三)9:00 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括: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回;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08年5月7日(T+1日,周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配售对象T 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08年5月8日(T+2日,周四)9:00 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2)2008年5月8日(T+2 日,周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及超额认购倍数、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名单、获配数量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3)本次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4)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账户进行确认。获得配售的股票将锁定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5)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如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08年5月7日(T+1日,周三)对配售对象网下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7)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三、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8年5月6日(T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将本次网上发行的2160万股“民和股份”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10.61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①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②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1、申购数量的确定

 (1)本次网上定价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216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2、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民和股份”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2008年5月6日(T日,星期二)前(含申购日)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民和股份”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08年5月6日(T日,星期二),含该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①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②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③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3、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08年5月7日(T+1日,星期三),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确因结算银行原因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须在该日提供划款凭证,并确保2008年5月8日(T+2日)(周四)上午12:00 前申购资金到账。

 2008年5月7日(T+1日)(周三)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会计师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已划款凭证部分)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08年5月8日(T+2日,星期四)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08年5月8日(T+2日,星期四)在指定报刊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08年5月8日(T+2日,星期四)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08年5月9日(T+3日,星期五)在指定报刊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4、结算与登记

 (1)2008年5月7日(T+1日,星期三)至2008年5月8日(T+2日,星期四)(共二个工作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08年5月8日(T+2日,星期四)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08年5月9日(T+3日,星期五),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四、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一)发行人

 名称: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住所: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3号

 邮政编码: 265600

 联系电话: 0535-5637723

 传真电话: 0535-5637525

 联系人: 张东明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联系人:韩奕、许建、付津、周学群、陶军、蔡升伦、金庆新、张红、陈娟

 电话:025-84457196、025-84457161、025-84457777-451、453

 传真:025-84528073

 附表: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

 ■

 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了有效报价,可以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5日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5日

 特别提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08年4月29日(T-3日,星期二)完成。根据初步询价的结果,经发行人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61元/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上述发行的有关事项在《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下网上发行公告》”)中说明,该《网下网上发行公告》刊登于2008年5月5日(T-1日,星期一)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并登载于巨潮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下配售时间:2008年5月5日(T-1日,星期一)和2008年5月6日(T日,星期二)每日9:30~15:00;网上发行时间:2008年5月6日(T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

 现将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结果公告如下:

 1、初步询价的组织情况

 在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2008年4月25日至2008年4月29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继在北京、上海、深圳举行了推介会。截至2008年4月29日(T-3,星期二)下午15:00,华泰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27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3家证券公司(含华泰证券集合理财产品为参与配售而进行的报价)、32家信托投资公司、12家财务公司、11家保险公司和1家QFII共计126家询价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126家询价对象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上述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的报价区间为10元/股~26元/股。

 2、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华泰证券和发行人根据询价对象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70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数量为5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数量为21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61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3.7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0.40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网下配售安排

 华泰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于2008年5月5日(T-1日,星期一)和2008年5月6日(T日,星期二)每日9:30~15:00接受配售对象的网下申购。本次网下申购缴款时间:2008年5月6日(T日,周二)。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申购资金有效到帐时间为2008年5月6日(T日,周二)当日15:00之前,2008年5月5日及2008年5月6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提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4、网上发行时间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根据刊登于2008年5月5日(T-1日,星期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网下网上发行公告》实施。

 网上申购日为2008年5月6日(T日,星期二),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

 网上申购价格为:10.61元/股;网上申购代码为“002234”。

 5、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名 称: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住 所: 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5-84457196、025-84457161、025-84457777-451、283

 联 系 人: 韩奕、许建、陈娟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5日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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