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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8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7,806,3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4股红股,派0.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和基金投资者实际每10 股派0.005 元现金)。
2、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7,806,322股为基数,按照每10 股转增5 股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红前总股本为607,806,322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增至1,154,832,012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除权除息日为2008年4月28日(星期一)。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8年4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所送红股于2008年4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于2008年4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3、无限售条件股东和高管的股息于2008年4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有限售条件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本次所送无限售条件红股起始交易日为2008年4月28日。
六、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比例(%) |
送股 |
资本公积金转增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5,533,625 |
38,213,450 |
47,766,812 |
181,513,887 |
15.72 |
1、国家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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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法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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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95,517,250 |
38,206,900 |
47,758,625 |
181,482,775 |
15.72 |
4.境内自然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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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境外法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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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境外自然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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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内部职工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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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高管股份 |
16,375 |
6,550 |
8,187 |
31,112 |
0.002 |
9.投资者配售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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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基金、产品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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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2,272,697 |
204,909,079 |
256,136,349 |
973,318,125 |
84.28 |
1、人民币普通股 |
512,272,697 |
204,909,079 |
256,136,349 |
973,318,125 |
84.28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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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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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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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总数 |
607,806,322 |
243,122,529 |
303,903,161 |
1,154,832,012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本后,按新股本1,154,832,012股摊薄计算,2007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2元。
八、本次利润分配对股改承诺减持价的影响
公司股东沈阳银基企业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减持价格不低于7.00 元(相当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公告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50%)。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等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上述减持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公司自2007年4月26日起,因派发红股、派息、转增股本承诺价格调整为3.83元;自2008年4月28日起,因派发红股、派息、转增股本承诺价格调整为1.99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戴子凡
咨询电话:024-22903598 传真电话:024-22921377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