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春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武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641,333,236.99 |
1,612,024,833.39 |
1.8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62,157,073.43 |
1,150,591,006.68 |
1.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5.14 |
5.09 |
0.99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289,959.48 |
-934.04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8 |
-900.0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566,066.75 |
11,566,066.75 |
3.19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5 |
0.05 |
3.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5 |
0.05 |
17.83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5 |
0.05 |
3.05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99 |
0.99 |
增加2.9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99 |
0.99 |
增加19.58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
-54,253.36 |
合计 |
-54,253.3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7,368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兹普逊(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1,788,168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慧 |
94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锦知 |
616,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庆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居森 |
52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邓春华 |
51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田明华 |
50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志坚 |
50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玉平 |
419,651 |
人民币普通股 |
蒋杜瑶 |
408,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报告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变动 |
主要原因 |
应收账款 |
30,903,301.17 |
140,201,522.00 |
-77.96% |
收回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双流国栋南苑五星城施工进度款 |
应付账款 |
13,522,577.52 |
22,572,895.82 |
-40.09% |
支付原项目设备质保金尾款 |
应交税费 |
13,077,620.01 |
18,589,470.46 |
-29.65% |
本期缴纳了上期欠付的增值税 |
财务费用 |
6,698,220.05 |
2,853,435.64 |
134.74% |
本期与上年同期贷款增加,利息相应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13,572,842.27 |
22,931,001.84 |
-40.81% |
本期预收水、电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1年4月16日,公司为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芬兰美卓人造板公司签订了购买秸秆人造板生产线的合同,合同总金额2610万德国马克。由于芬兰美卓人造板公司的过错,该生产线设备存在缺陷并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安装调试,而芬兰美卓人造板公司的赔偿金额又不能满足我公司提出的索赔要求。2004年公司委托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本公司作为原告,向国际商会仲裁法庭申请仲裁。
国际商会仲裁法庭于2007年3月12-17日在新加坡举行了听证会,2007年7月20日又在香港进行了最后一次开庭,原计划于2008年1月作出裁决,后将裁决日期推迟至2008年4月30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除法定承诺外,还增加了追加对价安排的承诺,承诺如下:
(1)执行追加对价安排的条件:在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将追加对价安排一次:
a、在公司2005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基础上,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00%;
b、在公司2006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基础上,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
c、公司2006年度或200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如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本公司将实施追加对价安排一次。追送股份数量为5,362,500股,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以流通股股本107,2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追加送股0.5股。
(2)为增强国栋建设凝聚力、调动管理层积极性,促进国栋建设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本公司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一年内,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前提下,支持国栋建设制定并实施管理层激励计划。
截止报告日,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违背以上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鸣
2008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08-006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职工代表大会于2008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选举王静女士和宋海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王静女士和宋海斌先生的简历如下:
王静女士:女,29岁,2002年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工民建专业毕业后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办公室秘书,公司建筑开发部副部长,2005年5月起任公司监事。
宋海彬先生,男,34岁,1999年4月加入公司,为普通职工,2002年起任公司监事。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08-007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19日在成都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徐晋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选举徐晋江先生为监事长;
二、会议同时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