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第五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亚俊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4,193,4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74,193,45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74,193,45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174,193,45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74,193,45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5,37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12,688.00万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为32,988.80万股。
表决结果:174,193,45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7人不参加对该议案的表决,其所持(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516,000股不计入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总数。
非关联股东及代理人12人,其所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4,677,455股。表决结果:表决同意票数164,677,455票,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74,193,45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的许志刚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3、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二〇〇七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