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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8年4月22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5,99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7.20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4月25日,除息日为2008年4月28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8年4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息于2008年4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包括高管股份)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诺的关于限定出售股份价格的调整说明
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限售股份禁售期届满后,转让股票价格不低于30元/股(如公司发生分红、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股票价格除权的事项,减持价格限制标准应做相应调整。)
1、本公司2007年6月29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时,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股票价格除权事项,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限定出售股份的价格由不低于30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5.42元/股;
2、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限定出售股份的价格由不低于25.42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4.62元/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祁勇耀
咨询电话: 0395-2676158 传真电话: 0395-2693259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