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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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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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3月27日、28日、3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跌停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

 经董事会核实,公司除前期已公告的拍卖及停产等重大事项外,无其他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07年年报拟定于4月19日披露,在此期间公司未向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财务数据或财务情况。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本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ST大水 公告编号:2008-17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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