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下属天津津滨雅都置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4日与天津开发区陆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每股人民币1.87元的价格转让天津津滨雅宁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雅宁公司)7000万股股权,总价款为13090万元。根据合同条款,天津开发区陆通置业有限公司在合同生效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其余款项在协议签订后半年内支付完毕。
该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第13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咨讯网发布公告。该事项还经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咨讯网发布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全部收到13090万元股权转让款,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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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收款进度符合《股份转让协议》中相关条款规定。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