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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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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08-6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期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08 年1月23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2.7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1月24日开市停牌1小时,于当日10:30复牌。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于2008年1月18日公告了《首期(2008年-2010年)股东提供股票用于管理团队激励计划》: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经营效率,以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股东吴厚刚提供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总计212万股用于管理团队激励。该激励计划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08年1月19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于2008年1月16日就媒体关于公司再次上调海参出厂价的报道——公司自12月12日起上调海参出厂价,调价幅度因品种而异,平均涨幅在10-20%左右。这次提价是10月底公司海参出厂价上调30-40%之后的又一次上调价格——刊登了澄清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当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3、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核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故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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