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1月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董事发出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08年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李敬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补充完善了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改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时间:2008年1月16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使信息披露工作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参照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要求,补充完善了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改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时间:2008年1月16日。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决定聘任黄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魏笔先生于2008年1月8日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董秘资格证书。自2008年1月16日起,公司董事长李敬华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由魏笔先生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