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荣
2006年是中国证券市场的转折之年,也是包括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在内的证券市场法制建设取得重大发展的一年。即将过去的一年,既记载了辉煌,也留下了深深的思考。
2006年,中国证券市场迈开了快速发展的步伐,市场环境更加开放、透明和高效,保护投资者权益日显重要,推动着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不断向前发展。首先,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的贯彻实施和《刑法修正案(六)》的出台,证券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具有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同时,法律更显其应有的威慑力。一些长期存在的市场痼疾得到有效整治,如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至今,严重侵犯了公众公司资产,侵犯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不法行为得到遏制。一批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分别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其次,多年陷于低潮但与广大投资者息息相关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在2006年取得突破性的进展。7月31日,蓝田股份(生态农业)以审结时间最短、判决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最多、特别是首次判决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12月,历时五年之久的大庆联谊民事赔偿案的执行得以顺利进行圆满落幕。两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标志性的创新意义,再次有力地激起广大投资者的维权热情和信心。
展望即将到来的2007年,我们充满信心和希望: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框架下,证券市场各相关主体将在不断强化监管机制和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不断改进服务、合法合规经营;作为伴随中国证券市场共同成长并工作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第一线的法律工作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不懈努力、开拓进取和务实创新,为在中国证券市场形成一个文明、法治的理念和氛围并促进市场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和中国经济的腾飞作出积极的贡献。(作者单位是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