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
异议。
1.3 董事未出席名单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会议原因 受托人姓名
郭劲松 出差 姚志方
刘军 出差 姚志方
李小平 出差 孙晶磊
薛祖云 出国 于小镭
1.4 本报告期未经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郭劲松、财务总监余智谋及财务经理张兰江声明:保证半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 茂化实华
股票代码 000637
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梁杰 梁杰
联系地址 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 号 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 号
电话 0668-2276176 0668-2276176
传真 0668-2281965 0668-2281965
电子信箱 mhsh000637@163.net mhsh000637@163.net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 493,051,681.25 478,535,573.29 3.03%
流动负债 602,178,866.41 605,328,335.85 -0.52%
总资产 1,648,784,433.95 1,365,734,170.77 20.7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628,172,236.28 637,252,231.10 -1.42%
每股净资产 1.67 1.69 -1.1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65 1.69 -2.37%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净利润 -32,687,447.43 38,701,110.96 -184.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4,392,654.60 31,760,850.15 -208.29%
每股收益 -0.09 0.10 -190.00%
每股收益(注) -0.07 - -
净资产收益率 -5.20% 5.99% -11.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544,326.09 439,636,976.18 -113.32%
注:2005年7月29日公司实施了2004年度分红方案,分红方案实施后股本总
额为452065527元。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 额
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损益 -162,937.39
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2,292,216.00
扣除公司日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其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 -23,328.76
所得税的影响数 400,742.68
合计 1,705,207.17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4904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份类别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股东性质
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0.00 111132776 29.50% 未流通 111132776 定向法人股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 0.00 67043925 17.797% 未流通 无 国有股
天津港保税区裕丰伟业有限公司 0.00 64337463 17.078% 未流通 64337463 定向法人股
茂名众和化塑有限公司 0.00 3926824 1.042% 未流通 无 定向法人股
茂名石化公司职工互助会 0.00 1476326 0.392% 未流通 无 定向法人股
刘春花 未知 840700 0.223% 已流通 未知 流通股
徐静芳 未知 614100 0.163% 已流通 未知 流通股
沈录哲 未知 585000 0.155% 已流通 未知 流通股
苏洵 未知 580083 0.154% 已流通 未知 流通股
刘丽明 未知 490600 0.13% 已流通 未知 流通股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股) 种类(A、B、H股或其它)
刘春花 840700 A股
徐静芳 614100 A股
沈录哲 585000 A股
苏洵 580083 A股
刘丽明 490600 A股
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36333 A股
田宏义 417900 A股
北京银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6340 A股
陈力人 360456 A股
关海丰 338000 A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公司前十名法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
息披露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
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不详,其所
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不详。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股东名称 约定持股期限
无 无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比 主营业务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年
上年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其他行业 58,264.03 55,402.23 4.91% -53.99% -52.15% -39.67%
其中:关联交易 450.04 313.19 30.41% 198.37% 110.82% 2,794.04%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聚丙烯 20,119.40 19,795.52 1.61% -56.66% -50.43% -88.27%
液化气 24,929.02 24,912.99 0.06% -54.61% -54.86% -112.50%
盐产品 7,907.97 5,507.60 30.35% 6.64% 54.50% -16.08%
其中: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参照市场价格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
交易总金额为0.00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省内 31,142.36 -53.12%
省外 26,434.99 -55.66%
出口境外 686.68 15.83%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10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同向大幅下降
□同向大幅上升 √扭亏
业绩预告的说明 (业绩预告的原因、不确定性及其影响的说明。)
公司自2005年3月31日全面恢复生产以来,采取了一系列积极可行的措施,
从6月份开始当月实现盈利,7月份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已恢复正常,预计至下一报
告期期末公司将全部消化减利因素,实现扭亏为盈。
5.11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2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
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委托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会计师为公司出具了有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会计师充分关注到公司控股子
公司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特盐化”)2004年12月8日预付
给重庆市同阳汽车服务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购买钢材款1800万元及2004
年12月8日预付给重庆市渝中区网球之友体育用品商店(以下简称“商店”)购
买原煤款2700万元。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俱乐部是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仅50
万元,无与执行合同相应营业范围;根据重庆市个体户管理登记卡资料,商店是
个体经营,注册资本仅5万元,无与执行合同相应的经营范围。因此,会计师对
上述资金的安全性给予高度关注。(以上事项详见200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的《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
认为,俱乐部和商店不具备进行相关交易的适当资格,为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董事会责成索特盐化与俱乐部和商店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解除了涉及交易的
相关合同。相关款项已于2005年5月10日由索特盐化全部收回。公司董事会将进
一步责成索特盐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按照其公司章程等公司治
理文件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依法规范运作。明确董
事长对总经理的授权,需要总经理作出的决策事项,实行高层管理人员重大合同
会签制度,并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名称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股东 0.00 392.02 0.00 126.28
重庆三阳化工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 1,070.15 1,418.69 0.00 0.00
索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其他 110.00 217.38 0.00 0.00
重庆索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 6,024.62 1,686.01 0.00 0.00
重庆索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 471.24 1,208.27 0.00 0.00
索特昌隆实业有限公司 其他 225.59 233.10 0.00 0.00
万州区资产经营公司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 0.00 1,705.38 0.00 0.00
重庆索特经贸有限公司 其他 0.00 0.00 0.00 4.12
索特建筑安装公司 其他 0.00 0.00 0.00 9.53
合计 7,901.60 6,860.85 0.00 139.93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00万元,
余额0.00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 、中国工商银行茂名市分行第二营业部(以下简称工行二营)于2003年10
月起诉本公司,请求事项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茂名市茂港区七迳尼乔管区下岭
连号背岭茂水公路边39,713.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侵害,将土地恢复原状。该案
于2003年12月18日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5年6月14日工行二营向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茂名市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准许工行二营撤回起诉。
2005年8月22日,公司收到工行二营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的
函,函称现工行已将上述土地一切权益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
公司广州办事处。上述土地是本公司于1994年5月18日出资与合作方共同征用、
本公司1997年5月7日与合作方分割资产后归属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持有电白县
国土局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及电白县七迳镇城建办公室核发的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电白县建设局核发的电建施许可证字第727 号《施工许可证》。工
行也持有电白县国土局核发的上述土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因此,本公司于
2003年12月12日在电白县初级人民法院对电白县国土局提起诉讼,要求撤消核发
给工行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工行二营也以电白县国土资源局发证行为违法,于
2004年1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实华公司持有的电白县(1998)补字第220
-225 号《建设用地批准书》。电白县人民法院对上述两案审理后认为,双方所
持有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均已过期,属已失效的行政行为,起诉要求撤销这些
证已无实际意义,为此,分别驳回了双方的诉讼请求。工行二营和实华公司均提
出上诉,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终审判决:一方面以电白县国土资源局发
证行为违法,撤销了实华公司持有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另一方面,又以工行
二营所持有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已过期失效,维持了原一审判决。
2 、2005年2月28日,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诉本公司“公司决议
侵害股东权纠纷”案由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受理。诉讼请求是判令认定
被告(即公司)2004年12月26日作出的《第五届董事会200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
议》及2005年1月28日作出的《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无效。该事项
详见2005年3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澄清
公告。 2005 年6月28日,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就以上“公司决议侵
害股东权纠纷”案,向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2005年7月4日,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以(2005)茂南法民初字第
315 -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撤回
起诉。至此,该案件已了结。
3 、2005年3月18日,中国石化茂名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原告)
诉本公司(被告)一般买卖合同纠纷案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请求:
(1 )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原料款本金及液化气销售杂费人民币248,636,118.91元,
并向原告支付利息11,870,598.78元,共计260,506,717.69元。(2 )判决被告
承担本案诉讼费等全部费用。该事项详见2005年3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2005年6月28日,中国石化茂名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就诉本公
司一般买卖合同纠纷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2005年7月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5)粤高法民二初字第6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中国石化茂名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撤回起诉。至此,该案件已了结。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5.1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2005 年4月28日,公司
200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茂
化实华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开
发的北京逸成东苑房地产项目合作期限的议案》。
_ 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茂化实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实华”)
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跃”)共同
投资开发北京逸成东苑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其中,北京泰跃投
资3 亿元人民币,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60%,公司投资1.7 亿元人民币,占该项目
投资总额的34%,北京实华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6%。 本公司、
北京实华与北京泰跃签订《逸成东苑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约定该项目合
作期限为19个月,自《协议》生效之日(即2003年4月18日)起计算。合作期内
该项目提前完结,视为合作期满;
合作期内该项目尚未完结,是否延长合作期限由三方协商确定,但公司与北
京实华有优先选择权。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有2 栋楼结构工程已完成,
室内外装修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95% 左右,水暖、电气安装工程正在收尾和设备
调试阶段。其余3 栋楼结构已完工,室内外装修工程尚未开始。根据北京泰跃与
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逸成东苑项目最早交付使用的楼盘是在2005年5
月20日前,最晚交付使用的楼盘是在2005年12月30日前。根据房地产企业相关财
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逸成东苑项目目前尚不具备全面清算的条件。鉴于以上情况,
公司、北京实华与北京泰跃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延长该项目的合作期限至2005
年12月31日。三方依据上述原则对《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并签署修改
原《协议》的协议。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有两栋楼工程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并
于2005年5月10日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分别于5月20日和5月30日正式交给业主
入住,及一附属车库正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另三栋楼及另一车库工程结构
已全部完成,现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及水电安装施工,屋面工程已全部完成,外
墙抗裂砂浆完成80%,空调栏杆、附框已完成。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5%。按合同
要求将于2005年9月底竣工,入住时间分别为12月20日、12月25日和12月30日。
该项目2005年1 -6月共收到售房款42760万元。报告期末,累计收到售房
款55625万元。
6.5.2 其他重大合同及其执行情况 _
1、2005年3月27日,公司与中国石油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分公司”)就2004年原料价格的
争议达成和解,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茂名分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抵
押合同》(两份)、《原料供应合同》及《资产转让协议》。5月10日,公司200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
分公司偿付货款并为该等偿付设定抵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及公司相关控股子
公司2005年度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
化工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批准了《还款协议》、《抵押合同》
(两份)及《原料供应合同》。
该事项详见2005年3月28日、5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至报告期末,以上协议和合同除《资产转让协议》没
有达到履行条件未履行外,其他的协议和合同各方都能按规定履行。其中,2005
年6月2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索特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成
化工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石化主业资产(包括四套气体分离装置和聚丙烯装置等
机器设备),价值人民币14842万元,抵押给茂名分公司,双方在茂名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办理了抵押手续。同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升化工有限
公司以所有的相关石化资产(包括溶剂油装置及其配套的北山罐区等机器设备),
价值人民币6568万元,抵押给茂名分公司,三方在茂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抵押手续。按照《抵押合同》规定,以上资产抵押期限为,自抵押之日起至公司
所欠茂名分公司原料欠款及罚息(如有)全部清偿完毕时止。
2 、根据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特盐化”)渝索特盐化
董(2005)4 号董事会决议批准,以万州区龙都街办玉罗村、三房村土地539,380.9
平方米作为抵押,索特盐化向建行万州支行贷款1 亿元,合同编号2005(1270)
抵4 号。根据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渝索特盐化董(2005)4 号董事会决议
批准,由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索特盐化向建行万州支行贷款2 亿元,合
同编号2005(1270)保4 号。上述贷款用于索特盐化60万吨真空制盐和热电配送
中心项目的建设。涉及该贷款的议案已经公司200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审计
7.2 财务报表
7.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境内报表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582,640,296.86 30,399,489.25 1,266,338,995.21 1,142,138,364.65
减:主营业务成本 554,022,266.69 30,109,524.53 1,157,770,536.18 1,087,191,564.9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839,426.97 19,293.07 4,197,157.91 200,000.00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5,778,603.20 270,671.65 104,371,301.12 54,746,799.75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57,503.45 1,045,551.54 -237,540.43 960,121.43
减:营业费用 16,711,039.41 3,944,367.55 23,047,780.14 7,001,266.45
管理费用 42,589,834.69 23,764,212.41 32,592,075.52 19,950,354.28
财务费用 1,511,574.56 -5,525.68 5,763,069.34 -970,12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3,876,342.01 -26,386,831.09 42,730,835.69 29,725,420.45
加:投资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5,726,136.62 3,385,044.21 10,073,576.48
补贴收入 2,292,216.00 2,013,218.00 1,841.00
营业外收入 538,551.53 300.00 5,328,490.83 5,223,196.83
减:营业外支出 724,817.68 555,968.03 471,483.52 420,345.07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31,770,392.16 -32,668,635.74 52,986,105.21 44,603,689.69
减:所得税 584,896.82 11,943,863.33 7,999,332.92
少数股东损益 332,158.45 2,311,130.92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本期发生额
五、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2,687,447.43 -32,668,635.74 38,731,110.96 36,604,356.77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06,523,802.40 102,887,174.56 142,304,613.20 138,890,906.18
其他转入 1,048,035.34 5,465,255.13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74,884,390.31 75,683,793.95 181,435,724.16 175,495,262.9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74,884,390.31 75,683,793.95 181,035,724.16 175,495,262.95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18,836,063.65 18,836,063.65 28,978,545.32 28,978,545.32
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28,978,559.00 28,978,559.00
八、未分配利润 56,048,326.66 56,847,730.30 123,078,619.84 117,538,158.63
利润表(补充资料)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
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