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市场周刊 公司一周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05年08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粮集团增持ST屯河
持股比例升至44.8%
记者 牛洪军

    ST屯河(600737)今日公告,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继今年6月14日收购公司37.2%的股份后,前天又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再度受让公司法人股61,145,280股。受让后,中粮集团将持有公司44.8%的股份。

    逐步巩固控股地位

    2004年,中粮集团向处于德隆危机漩涡的ST屯河提供了4亿元的委托贷款,被认为是中粮集团入主ST屯河的前奏。去年7月31日,ST屯河与中粮集团签署合作协议,由中粮集团以委托贷款方式,向ST屯河提供最高额不超过4亿元的资金支持,用于收购番茄以及番茄酱的生产销售。ST屯河向中粮集团提供价值不少于所使用资金额120%合格的成品番茄酱作为抵押,抵押权人为中粮集团或中粮集团同意的金融机构。同时,董事会聘任中粮背景的覃业龙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邢金源为公司副总经理。当时双方表示,上述委托贷款与股权转让行为没有必然联系。

    但10个月后,市场传言得到证实,中粮集团正式入主ST屯河。今年6月14日,中粮集团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公司的股东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三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创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由华融托管,上述四家股东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共计299,738,880股转让给中粮集团。转让价格是在ST屯河2004年经审计的相应净资产值的基础上溢价15%。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粮集团将持有ST屯河299,738,880股,占ST屯河总股本的37.2%,成为ST屯河的第一大股东。

    坐上第一把交椅的中粮集团,没有停止收购步伐,为巩固大股东位置,继续增持ST屯河。

    今日ST屯河披露,公司获悉,第二大股东八一钢铁集团与中粮集团于2005年8月1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拟出让其全部持有的公司法人股61,14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9%,股份转让的总金额为2731.74万元。股权交易完成后,中粮集团将持有公司法人股360,884,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尚须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收购目的进一步明确

    八钢集团在今日公布的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中指出,公司在出让ST屯河股权之前对受让人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了解。中粮收购ST屯河股权的目的,旨在通过上市公司的运作平台,充分发挥收购人丰富的客户资源、完善的全球销售网络和渠道、优良的品牌和信誉,通过专业化的管理扩大ST屯河在国内国际番茄加工制造领域的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地位,提升ST屯河的盈利能力,使其尽快摆脱目前的经营和财务困境,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这在一定程度上暗合了中粮集团董事长宁高宁在7月8日举行的“中粮集团重组新疆屯河”新闻发布会上的说法。中粮集团介入ST屯河,一方面弥补了中粮在果蔬业发展的不足,同时利用中粮丰富的产业链,为屯河发展打开广阔的发展空间。屯河今后要立足新疆的资源优势,做资源的领先者,其发展远景不仅局限于目前屯河的规模和产业基础,中粮的目标是要做行业的领先者。

    重组大幕初启

    中粮集团有关人士表示,接管ST屯河后,将着力做好两方面工作:第一步,卸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第二步,进一步向深加工做一些努力,如番茄粉等,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使屯河加入绩优上市公司的行列。

    基于此,中粮集团为缓解ST屯河资金紧张的状况,保证ST屯河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在2004年提供4亿元资金支持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委托银行向ST屯河提供5亿元资金贷款。ST屯河则向中粮公司提供价值不少于所使用资金额120%合格的番茄酱、白沙糖、杏酱等产成品作为抵押。5亿元委托贷款已陆续到位,其中一部分已于7月中旬用于结算2004年番茄收购欠款。

    此外,7月21日,中粮集团又通过委托贷款方式,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向ST屯河提供了9200万元的专项借款,用于偿还华融公司提供给ST屯河的过桥贷款,ST屯河已将上述款项汇入华融公司指定帐户。

    在业务重组的同时,中粮集团开始重组ST屯河董事会。今年6月21日,由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派出的公司董事长胡建军等五名董事全部辞去了现任董事职务,董事会推荐来自中粮集团的郑弘波等人为新的公司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时决定聘任来自中粮集团的覃业龙担任公司总经理、余天池任公司副总经理、葛晓谦任公司总会计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