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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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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ST屯河  编号:临时2005-036号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获悉,第二大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1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拟出让其全部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61,145,2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9%,股份转让的总金额为2731.74万元。2005年6月14日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本公司的股东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三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创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的、上述四家股东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共计299,738,880股转让给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详见2005年6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若上述股权交易完成后,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360,884,1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8%。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尚须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本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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