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中北 公告编号:2005-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2005年8月18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南京中北资金黑幕渐露真相”的报道,现就有关事宜澄清如下:
公司除1999年9月将持有的万众投资80%的股权转让给万众企业(详见1999年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外,从未有过将公司资产过户给万众企业,并以此进行资产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情况。对于“南京中北将部分资产过户给万众企业,万众企业再以资产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报道,我公司声明不存在此种情况。
需要进一步说明,南京中北持股会是在1999年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当初成立的宗旨是为了增加职工的凝聚力,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的企业团队(从股份结构可以看出)。持股会以工会社团法人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代表全体会员行使股东权利,并由持股会选举代表成立理事会,由理事会推荐成员担任万众企业董事和股东代表参加万众企业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万众企业在其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对外经营和发展。万众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资产管理、贸易、汽车配件及油料的销售。
另外,公司聘请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资金占用性质未有结论,具体情况将在审计结束之后及时披露,一切以公司公告内容为准。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