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中北 公告编号:2005-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原定于2005年8月19日披露2005年半年度报告。现因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尚在进行中,对我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产生了影响。因此我公司将推迟到8月31日披露200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于2005年6月12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04年度红利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0.75元现金红利(含税);同时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每10股转增2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事宜”。由于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工作尚未结束,待审计结束后实施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