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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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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05—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2004年9月1日,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公司”)与杨凌金坤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坤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由三方共同投资7000万元人民币从澳大利亚进口奶牛,其中我公司投资3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900万元),国信公司投资2100万元人民币,金坤公司以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折价2000万元人民币。

    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金坤公司挪用了合作资金1140万元人民币,2005年3月3日,国信公司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西安中院于2005年5月25日下达《民事调解书》,规定:1、金坤公司应于2005年6月30日前向国信公司归还1140万元人民币及收益,2、三方均同意,出售奶牛所得款项优先归还我公司所投入的3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900万元)及收益,剩余款项归还国信公司投入的2100万元人民币(含前面所述的1140万元人民币)及收益。金坤公司并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2005年7月1日、6日,国信公司和我公司向西安中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目前,此案正在执行之中。

    因光大银行三桥支行(以下简称三桥支行)违反承诺,申请西安中院查封冻结了项目共管帐户中的合作资金1170万元人民币,迫使国信公司于2004年11月24日与三桥支行及金坤公司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三桥支行从共管帐户中扣划500万元人民币(该500万元包含在金坤公司挪用的1140万元中)用于归还金坤公司对其的部分欠款,并由国信公司对金坤公司所欠三桥支行的669万元人民币贷款余额承担执行担保责任。2005年7月29日,国信公司向西安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三桥支行承担5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的侵权连带赔偿责任,该案目前已经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因国信公司代金坤公司、杨凌金澳畜牧业有限公司、杨凌金澳畜牧业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偿还其所欠山东省临沂市开元良种推广有限公司578万元人民币债务,以及代金坤公司垫付圈养场工人工资等费用,上述公司未按约偿还。2005年8月8日,国信公司向西安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金坤公司偿还所欠国信公司的垫款约225万元人民币,同时判令金坤公司、金澳公司、金澳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偿还所欠国信公司的借款578万元人民币,该案目前已经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我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案件进展情况。

    二、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无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也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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