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05-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05年8月9日以现场送达和通讯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于2005年8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人,参加会议董事7人。亲自参加会议的董事有:余克建、魏东、关继峰、朱锦伟、高加其、温瑞林、戴庆骏;独立董事黄世忠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温瑞林行使表决权,董事魏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大股东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余克建先生、魏东先生、关继峰先生、高加其先生、朱锦伟先生、朱飞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林春金先生、孙晓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另一独立董事人选公司正在考察中,公司董事会承诺尽快完成该名独立董事的选聘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温瑞林、黄世忠、戴庆骏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提名。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3。
此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于此项议案将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有表决权的股份享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自由的在董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分散投入多人,也可集中投入一人,按照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
三、《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05年9月20日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8月16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克建,男,195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第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曾任长沙市中药一厂副厂长、厂长,长沙市医药局副局长,湖南省药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长沙九芝堂制药厂厂长,长沙九芝堂药业集团公司、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魏东,男,1967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5年创建上海涌金实业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关继峰,男,1969年7月出生,MBA。现任本公司董事,涌金集团副总裁,北京耀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化集团化工品进出口二处业务员、副科长、科长,中化加豪(加拿大)公司副总经理,中化香港化工公司副总经理,中化集团投资部总经理。
高加其,男,196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曾任长沙市中药一厂副厂长,长沙九芝堂制药厂副厂长,长沙九芝堂药业集团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朱锦伟,男,1968年8月出生,经济学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湖南九芝堂斯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在南昌市人民政府利用外资办公室、南昌市招商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工作,曾任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涌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朱飞锦,男,194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80年进入株洲中药厂担任厂长,1993年至2004年担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至今担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春金,男,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福州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曾任厦门农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厦门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农信厦门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和中农信福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
孙晓波,男,195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主任药师,执业药师。现任吉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研究员。曾任吉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院长;上海和黄医药公司研发总监。先后兼任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委;国家科技部有关项目评审论证专家;国家级新药评审委员;国家基本药物评审委员;国家十五重大攻关项目“中医药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基地”建设项目专家评审组组长;国家十五重大攻关项目验收组专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课题评审、成果评审专家;吉林省政府、长春市政府专家咨询组成员;吉林省科技厅课题、成果评审专家;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委员;吉林省新药评审委员,吉林省保健食品评审委员;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药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药理学会中药药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省特产学会副理事长;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现代中药产业化专项项目评审专家。
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林春金、孙晓波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6日
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林春金、孙晓波,作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林春金、孙晓波
200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