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董事长陈明理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淑娟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培蓓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4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 合金投资
股票代码 000633
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任穗欣 王端
联系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二纬路23号沈阳军区正兴宾馆4层 沈阳市沈河区二纬路23号沈阳军区正兴宾馆4层
电话 024-31309638 024-31309633
传真 024-31309635 024-31309635
电子邮箱 suixin@hjinv.com wangduan@hjinv.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 640,884,720.23 745,418,420.11 -14.02
流动负债 895,377,287.86 948,299,395.51 -5.58
总资产 1,045,635,728.38 1,157,648,832.81 -9.6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92,129,166.92 145,226,953.20 -36.56
每股净资产 0.24 0.38 -36.8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14 0.29 -51.72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净利润 -43,178,379.17 -102,965,535.82 58.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2,658,738.52 -50,914,127.99 16.21
每股收益 -0.1121 -0.2674 58.08
每股收益(如果股本变化,按新股本计算) -0.1121 -0.2674 58.08
净资产收益率 -46.87% -24.34% -22.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42,400.24 -36,265,942.17 37.84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1.短期投资收益 -84,775.02
2.扣除公司日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其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 -559,866.62
3.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转回 56,501.79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收益 68,499.20
合 计 -519,640.65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6,805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股)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份类别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股东性质
1.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 85,973,400 22.32% 未流通 85,973,400
2.北京绅仕达投资有限公司 0 32,583,918 8.46% 未流通 32,583,918
3.陕西恒业投资有限公司 0 31,237,002 8.11% 未流通 4,776,300 国有股东
4.北京杰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0 28,657,800 7.44% 未流通 26,956,880
5.中企资产托管经营有限公司 0 22,926,240 5.95% 未流通 19,200,000
6.四川嘉隆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 17,194,680 4.46% 未流通 17,194,680
7.覃智 172,700 835,801 0.22% 已流通 未知
8.曾贤知 未知 608,100 0.16% 已流通 未知
9.新疆金石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90,200 600,000 0.16% 已流通 未知
10.周楚衡 120,000 480,000 0.12% 已流通 未知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A、B、H股或其它)
1.覃智 835,801 A股
2.曾贤知 608,100 A股
3.新疆金石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 A股
4.周楚衡 480,000 A股
5.肖荣乐 445,000 A股
6.莫可强 426,110 A股
7.贺良儒 345,480 A股
8.周克强 340,300 A股
9.孙志强 310,795 A股
10.彭铁彪 300,000 A股
前十名股东关联关系的说明
1.据悉,公司第二、三、四、五、六股东即北京绅仕达投资有限公司、陕西恒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杰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中企资产托管经营有限公司、四川嘉隆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2. 公司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 主营业务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分行业
电动工具类 20,386,424.69 18,745,281.59 8.05 -87.70 -85.97 -11.32
园林机械类 79,674,909.35 86,597,050.72 -8.69 -58.69 -51.42 -16.26
其他 2,751,884.49 2,687,341.10 2.35 -92.48 -91.41 -12.19
其中:关联交易
分产品
割草机 72,434,705.77 77,225,760.15 -6.61 -24.05 -20.59 -4.63
扫雪机 5,185,618.42 5,952,269.03 -14.78 -85.67 -73.79 -52.04
砂带机 4,415,136.56 3,424,362.86 22.44 -88.10 -87.14 -5.80
电刨 3,776,098.18 2,821,297.01 25.29 -81.87 -83.37 6.76
其中:关联交易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00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
美洲 22,753,091.98 -89.14
欧洲 30,360,354.98 -74.97
国内 46,041,674.73 -36.22
其他地区 3,658,096.84 -91.60
合 计 102,813,218.53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营业务均为机电类产品,其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上年实际 本报告期 原因
电动工具类 49.12% 19.83% 受企业资金紧张,生产准备不足影响,电动工具难以按时完成订单,导致信誉下降,客户流失,销售减少
园林机械类 33.70% 77.49% 抓住美国MURRAY重组契机,积极沟通,排除困难,加大力度保证园林机械的生产,力争保留美洲市场份额
机床类 10.97% 因南京二机床未合并报表
其他 6.21% 2.68% 资金紧张生产准备不足,销售收入减少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由于受德隆危机的影响,公司营运资金严重不足,导致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难以开展,因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完成订单导致丢失客户或丢失订单,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边缘,主营业务收入受到严重影响,主营业务利润大幅度下降。
2.由于南京二机床有限公司控制受限,其数控机床类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较高的利润未能纳入报表合并范围。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由于“德隆危机”造成公司营运资金严重不足,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另外由于南京二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仍拒绝合并报表,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度下降,降低幅度达76.97%。
2.由于电动工具、园林机械等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而公司由于处于危机阶段,产品价格谈判能力严重下降,导致产品平均毛利率亏损。
3.上年同期公司计提德隆及其关联公司资金占用及国债投资资产减值准备计11,850万元,本报告期无此类大额计提。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同向大幅下降
□同向大幅上升 □扭亏
业绩预告的说明
根据公司测算,公司三季度净利润仍将亏损,具体数据以公司公布的三季度报告为准。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二机床有限公司拒绝接受审计等项原因,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04年度报告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重组方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与有关方面进行协调,争取尽快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
担保(是或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3.20 1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3.20-2004.2.20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4.21 2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4.21-2004.3.21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4.21 4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4.21-2004.3.21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4.21 5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4.21-2004.3.21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4.21 6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4.21-2004.3.21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4.21 4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4.21-2004.3.21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4.21 1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4.21-2004.3.21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4.21 1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4.21-2004.3.21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5.19 1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5.19-2004.4.20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5.20 1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5.20-2004.4.19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5.20 7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5.20-2004.4.19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6.16 4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6.16-2004.5.12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6.16 11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6.16-2004.5.12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6.16 4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6.16-2004.5.12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6.17 1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6.17-2004.5.13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6.17 6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6.17-2004.5.13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6.17 3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6.17-2004.5.13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8.20 13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8.20-2004.7.20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8.20 10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8.20-2004.7.19 否 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3.8.20 8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8.20-2004.7.19 否 否
苏州太湖电动工具 2004.10 9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4.10-2005.10 否 否
苏州黑猫 2003.7.20 18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7.20-2004.11.15 否 否
苏州黑猫 2003.7.20 1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7.20-2004.7.21 否 否
苏州黑猫 2003.7.20 2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7.20-2004.7.21 否 否
苏州黑猫 2003.7.20 400 连带责任担保 2003.7.20-2005.7.21 否 否
上海高泰 1999.4.2 2200 连带责任担保 1999.4.2-2004.12.20 否 否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16880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5156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53451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70331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763.40%
公司违规担保情况
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65724.54
违规担保总额 65724.54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名称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发生额 期末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南京二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0 1,700.00 0 0
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0 14,414.72 0 0
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0 7,036.00 0 0
上海创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0 4,200.00 0 0
上海万浦精细设备经销有限公司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0 654.50 0 0
上海西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0 2,707.08 0 0
东方网络传输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0 4,000.00 0 0
南京欧臣科贸事业有限公司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0 5,000. 00 0 0
南京国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0 1,500. 00 0 0
陕西恒业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0 41.05 0 0
北京绅士达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0 42.05 0 0
北京杰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0 40.05 0 0
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0 3,566.54 0 0
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0 75.00 0 0
合计 0 44,976.99 0 0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为0万元,余额43276.99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04年6月苏州美瑞在建行吴中支行累计借款金额为6605万元,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该银行已提起诉讼。由于该诉讼法院已于2004年6月冻结了苏州美瑞包括建行吴中支行退税户在内的8个银行存款户,余额共计3,893,514.84元;查封了原值为3450万元的房地产以及部分车辆、冲床、模具、流水线等设备。此案依据德隆债权人委员会的关于对德隆重组企业到期融资的处理意见的精神,现已中止审理。
(见2004年7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2004年7月苏州太湖在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市吴中支行借款2000万元,开具银行承兑汇票775万元,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该银行已提起诉讼。由于该诉讼法院已查封和冻结苏州太湖价值2000万元的资产。此案依据德隆债权人委员会的关于对德隆重组企业到期融资的处理意见的精神,现已中止审理。
(见2004年7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关于对“压延厂担保”一案进展情况说明。
2003年10月21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法〔2002〕144号文的有关规定,终审判定本公司及沈阳线材厂、沈阳轧钢总厂对该笔债务本金和原贷款期限内利息(本息合计约1650万元)不能偿还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004年4月,沈阳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沈法(2004)执字第125号民事裁定书,将本公司持有的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相当于人民币2500万元的股权和南京二机床有限公司相当于人民币200万元的股权查封。本公司当即向法院提出查封异议,并要求解除超标的部分查封。2004年6月,本公司协同沈阳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压延厂持有注册资金3000万元的沈阳东方铜业有限公司36.67%的股权,价值人民币1100万元;压延厂总面积为7693.79平方米价值人民币约3000万元的七处厂房查封。鉴于以上情况及压延厂目前处于持续经营状态,且该笔贷款的担保责任由以上三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共同承担,同时本公司仍享有向股东即国家股持有人的追偿权,故本公司对可能承担的赔偿金额没有预计。
4.星特浩诉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山路证券营业部一案,已于2004年6月15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1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如下: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偿还本公司人民币63,739,652.00元(含账户余额2,417.28元)及该款自实际存入日起至判决书生效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企业存款利率分段所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335,010.00元,由被告承担。但尚未执行。
(见2004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星特浩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六里支行借款,2300万元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该银行已提起诉讼。由于该诉讼已查封星特浩28辆机动车及房产,同时冻结了星特浩部分银行账号。该诉讼已于2004年8月25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1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星特浩和本公司归还贷款,但截至报告日尚未执行。
(见2004年9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星特浩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借款6000万元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该银行已提起诉讼。由于该诉讼法院已冻结了本公司持有的星特浩股权中所占的价值5966万元的部分,并冻结了星特浩持有的上海拓步企业发展有限公司90%的股权。该诉讼已于2004年8月25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1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星特浩和本公司归还贷款,但截至报告日尚未执行。
(见2004年9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7.本公司向华夏银行沈阳分行中山广场支行贷款3600万元,该银行已提起诉讼。由于该诉讼法院已查封本公司部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沈阳宝通门业有限公司38%的股权,冻结本公司持有的苏州太湖92.55%的股权。该诉讼已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沈中民(3)合初字第3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归还贷款,但截至报告日尚未执行。
(见2004年9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8.本公司向华夏银行沈阳分行中山广场支行贷款1900万元,该银行已提起诉讼。由于该诉讼法院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星特浩1500万元的股权,冻结本公司在华夏银行沈阳分行中山广场支行账户。该诉讼已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沈中民(3)合初字第3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归还贷款但截至报告日尚未执行。2005年1月13日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沈阳宝通门业有限公司38%的股权、苏州太湖92.55%的股权、星特浩1500万元的股权冻结予以解除。2005年1月21日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又查封本公司持有的沈阳宝通门业有限公司38%的股权。
(见2004年9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9.南京二机床在南京市商业银行江南大厦支行贷款30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该银行已提起诉讼。由于该诉讼法院冻结本公司持有的苏州美瑞75%的股权。
(见2004年7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0.本公司向交通银行沈阳和平支行贷款5000万元,该银行已提起诉讼。由于该诉讼法院查封了本公司持有的苏州太湖的股份在沈阳市中级法院(2004)沈中民(3)合初字第321号民事裁定查封的价值3600万元股权的余额部分;查封了本公司所持有的苏州美瑞的股份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宁民三初字第104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股份的余额部分;查封了本公司所持有的合金国贸80%的股权。该诉讼已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辽民三合初字第19号民事调解书。2005年2月2日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上述查封的资产予以解除。2005年6月2日交通银行沈阳和平支行再次就此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冻结了公司相当于5,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目前公司已申请延期开庭并获得批准。
(见2004年7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1.星特浩在中国农业银行静安支行分两次借款2000万元(已归还26.29万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该银行已提起诉讼。该诉讼已于2004年9月15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星特浩和本公司归还贷款,但截至报告日尚未执行。
(见2004年7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2.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市沈河支行分三次借款2993万元,该银行已提起诉讼。该诉讼已于2004年8月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沈中民(3)合初字第3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归还贷款,但截至报告日尚未执行。
(见2004年7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接到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对其投资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36%)通知,该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新银监发[2005]61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的决定》,因该公司严重违规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即日起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
(见2005年3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本公司的股东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杰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绅士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嘉隆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恒业投资有限公司、中企资产托管经营有限公司与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6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的、上述六家股东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共计218,573,040股转让给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本公司2004年经审计的相应净资产值溢价1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218,573,0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76%,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尚须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见2005年7月8日、7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审计
审计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审计意见全文
7.2 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5年度1-6月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行次 附注 2005年1-6月 2004年1-6月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1 五、32 102,813,218.53 446,532,933.41
减:主营业务成本 4 五、33 108,029,673.41 378,784,486.96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 五、34 678.44 308,004.09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 -5,217,133.32 67,440,442.36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 五、36 -1,194,319.66 2,811,912.89
减:营业费用 14 5,743,641.93 11,474,387.00
管理费用 15 30,216,539.88 4,807,334.71 161,575,857.74 7,147,711.24
财务费用 16 五、30 19,057,000.86 4,536,937.23 22,172,935.86 4,480,123.4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 -61,428,635.65 -9,344,271.94 -124,970,825.35 -11,627,834.6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 五、37 1,422,972.19 -33,834,107.23 -842,707.28 -91,337,701.13
补贴收入 22 265,989.00
营业外收入 23 500.00 84,495.62
减:营业外支出 25 560,366.62 182,646.16
四、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7 -60,565,530.08 -43,178,379.17 -125,645,694.17 -102,965,535.82
所得税 28 -474,050.31
少数股东本期损益 29 -6,008,887.38 -22,206,108.04
未确认投资损失 -11,378,263.5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 -43,178,379.17 -43,178,379.17 -102,965,535.82 -102,965,535.82
附 表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企业负责人:陈明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淑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培蓓
利润分配表
2005年度1-6月 会企02表附表1
编制单位: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附注 2005年1-6月 上年同期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 -43,178,379.17 -43,178,379.17 -102,965,535.82 -102,965,535.82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 -332,398,359.23 -288,344,647.35 14,217,210.39 62,206,620.47
其他转入 4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8 -375,576,738.40 -331,523,026.52 -88,748,325.43 -40,758,915.3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
提取法定公益金 10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11
提取储备基金 12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13
利润归还投资 14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6 -375,576,738.40 -331,523,026.52 -88,748,325.43 -40,758,915.35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17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8
应付普通股股利 19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20
八、未分配利润 25 五、31 -375,576,738.40 -331,523,026.52 -88,748,325.43 -40,758,915.35
企业负责人:陈明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淑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培蓓
7.3 报表附注
7.3.1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
7.3.2 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明理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