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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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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银河动力 证券简称:000519公告编号:2005-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8月8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江纯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612262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4.8418%。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永龙先生担任董事的提案》

    同意61226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夏传文先生董事职务的提案》

    同意61226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成都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肖伟、李仁愚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成都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肖伟、李仁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成都银河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08 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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