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股票名称:宏盛科技 编号:临2005-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实施公告,2005年8月8日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05年8月8日上午9: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3号浦东新舞台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51人,代表股份49,398,5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867%;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894人,代表股份3,439,440股,占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5.4954%,占公司总股本的3.4734%;参加会议的流通股股东代表共1048人,代表股份4,488,117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3.268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2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长生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以现有流通股股本13,490,410 股为基数,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5股,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市油脂公司、中国粮食贸易公司、中国植物油公司、上海市粮食储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等6家发起人股东以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使流通股股东实际每10股获得5股的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上述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都将保持不变。
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宏盛科技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宏盛科技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出百分之十。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宏盛科技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9,398,597股,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4,488,117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49,398,597 48,975,580 399,217 23,800 99.1437%
流通股股东 4,488,117 4,065,100 399,217 23,800 90.5747%
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情况
1 上海迪晨涂料有限公司 193400 同意
2 杨海保 140000 同意
3 肖伟明 89330 反对
4 上海增宏置业有限公司 82028 同意
5 孔祥圣 57000 同意
6 黄庆兰 56120 反对
7 张海毅 45720 同意
8 金阿平 45000 同意
9 王晔 44360 同意
10 温富强 42000 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刘维律师、杜晓堂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