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编辑:
我是贵报的忠实读者,现有个问题想请教。
按照交易所目前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不进行除权处理。但是,管理层不对对价除权,这并不表明市场就不对G股进行除权。实际情况是,市场对这种对价支付后的G股进行了“自动除权”,市场都自动留下了一个除权的缺口。我觉得,不对G股作除权处理很容易误导投资者,引发投资者判断上的错误。如7月28日是紫江企业股改方案实施之日,前一日该股收盘价为3.29元,按10股得到3股的对价计算,其除权价为2.53元。28日,该股以2.59元收盘,股价本来是上涨了2.37%,可由于交易所方面不对G股进行除权处理,以至当天行情显示的是G紫江的股价下跌了21.27%。原本是上涨的行情却显示为下跌的行情。如何计算G股复牌首日实际涨跌,对我们中小投资者来说颇感困惑。
湖北 王小智
王小智读者:
你好!股改方案实施后的G股复牌首日交易时,交易所之所以不对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进行除权处理,是因为这种对价的支付并没有增加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与权益也并没有因此而被摊薄。事实上,对于股改方案中由上市公司支付的送转股及现金分红派现,在方案实施时,交易所还是要对其股价进行除权处理的。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交易所现行的做法,给部分普遍投资者在判断G股复牌交易首日的股价实际涨跌上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下面我们引入“股改方案实施时流通股股东以复牌交易前的停牌价计算的持仓成本价”这一概念,来介绍一下如何计算G股复牌首日实际涨跌,其方法类似于一般除权的处理。
8月4日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交易的G敖东,交易所给出的除权价是5.92元,因为其方案中有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10股派2.14元的规定,以其方案实施前的停牌价6.13元减去0.214元,就得到了5.92元的除权价。但是,对于在股权登记日及之前以停牌价6.13元买入的流通股股东来说,其在方案实施后的持仓成本并不是除权价5.92元,因为非流通股股东将其从上市公司所得的股利,作为对价支付给了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10股实获4元。这里,G敖东的“股改方案实施时流通股股东以复牌交易前的停牌价计算的持仓成本价”应该是5.73元(6.13-0.4)。从盘口看,G敖东复牌首日涨幅为14.53%[(6.78-5.92)/5.92],这是以5.92元的除权价计算的涨幅;而以5.73元的持仓成本价来计算,可以得到当日其实际涨幅为18.32%[(6.78-5.73)/5.73]。
再来看一看G传化的例子,其对价方案是流通股股东10股获送4.5股。7月19日方案实施前的停牌价是13.99元,8月4日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交易的收盘价为12.3元,盘口显示,跌1.69元,跌幅为12.08%。而以13.99元计算的投资者的实际持仓成本价为9.65元(13.99/1.45),以9.65元作为基准价,实际上当日股价上涨2.65元,涨幅达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