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05-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7月20日以书面、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5年7月30日在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102号宜化大厦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唐春风先生、刘燕红女士委托董事余晨扬先生,董事王华雄先生、吴书平先生分别委托董事王在孝先生、强炜先生,独立董事陈继勇先生、甘德安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李守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相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于2005年5月份实施了2004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04年末总股本246535479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71189026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653.55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118.90万元。”
2、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46535479股,其中发起人持有62875822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83659657股。”
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1189026股,其中发起人持有69163404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202025622股”
三、《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聘任赵大河先生、冯加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上述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简历附后)
四、《关于投资设立湖北宜化大江复合肥有限公司的议案》;
五、《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30日
附:赵大河先生、冯加新先生简历
赵大河,男,现年32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冯加新,男,现年36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动力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