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05-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7月29日,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东银”) 通过司法拍卖依法拍得的潍坊央子盐化集团公司(下称“央子盐化”)持有的本公司65,312,640股股权的过户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过户后,央子盐化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上海东银合法持有本公司法人股65,312,64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5.88%,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本次股权拍卖的相关公告分别刊载于2005年4月7日、6月18日和7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一、股份结构表
股份类别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上市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股份 84,313,134 20.50
潍坊巨龙化纤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84,313,134 20.50
社会法人股份 185,512,640 45.10
其中:
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 84,200,000 20.47
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 65,312,640 15.88
潍坊广澜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00 8.75
尚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69,825,774 65.6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41,523,200 34.4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41,523,200 34.40
三、股份总数 411,348,974 100.00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0507280001号《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