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金马股份 股票代码:000980 编号:2005—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05年7月28日,本公司与江海涛在安徽省黄山市签订了《投资协议书》,根据协议,本公司以下属分公司——黄山仪表四厂除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外的全部净资产价值3566.37万元及现金33.63万元合计3600万元作为出资,江海涛以现金4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黄山市新龙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龙纸业”)。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05年7月29日召开三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对本次投资议案进行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相关议案。该项投资事宜涉及金额未超过董事会投资权限,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本次投资主体为本公司及江海涛。江海涛,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住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富土曷镇徐村,身份证号码为342723196512240578。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以200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黄山仪表四厂除土地使用权外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143.04万元,具体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新成立的公司中,本公司以上述资产中房产评估值554.42万元不投入新公司,其余资产评估值3566.37万元及现金33.63万元合计3600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90%,江海涛以现金400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新龙纸业的经营范围是:机制纸及包装制品生产、销售。(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本公司出资3600万元,我公司以黄山仪表四厂除土地使用权、房产外的净资产及现金33.63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90%,江海涛以货币资金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本公司出资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与实际交易日期间发生的损益由本公司享有或承担。
2、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按期、按量缴纳出资额,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缴付出资额的3%作为违约金给履约方。如逾期一个月仍未缴纳出资额,即视为违约方自动放弃出资,遇有此种情况,除违约方应缴付违约金外,履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生效条件:协议自双方签字后成立,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安排
1、鉴于本公司未将黄山仪表四厂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投入新龙纸业,本公司拟在新龙纸业成立之日与该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以市场价格确定并收取新龙纸业租金。
2、鉴于黄山仪表四厂已设立为子公司,将予以注销。
六、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投资,充分调动了黄山仪表四厂的生产积极性,为其进一步发展壮大拓宽了空间。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