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圣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因2002年、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5年5月16日起暂停上市。2005年7月20日,你公司公布未经审计的2005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上半年亏损479.64万元,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提交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你公司也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所提交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我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我所决定你公司股票自2005年8月5日起终止上市。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