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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7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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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提案公告

    证券代码:600121        股票简称:郑州煤电          编号:临200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05年7月22日,公司董事长电话通知召集)于2005年7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0名,代表11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鲁鸿贵、邹源因公未出席会议,其中鲁鸿贵委托独立董事贾耀林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牛森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提案》

    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发放意见函、一对一恳谈等方式,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流通股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意见,并及时与非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经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以下修改:

    一、支付对价的调整

    原支付对价:

    保持公司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支付3.3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份7,128万股,对价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现支付对价:

    保持公司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支付3.8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份8,208万股,对价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调整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郑煤集团除了遵守2005年7月12日公告的承诺事项外,增加如下承诺: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后,郑煤集团无论实施定向回购、向战略投资者转让股份、或在24个月锁定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不低于51%。

    上述提案尚需经2005 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0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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