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产经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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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7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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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油耗国标正式实施
记者 闵辉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于今年7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委和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这是我国第一个针对汽车燃油消耗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不仅从技术标准上有力地限制了汽车生产厂家,从而做到环保节油,同时也使“家庭经济型”轿车又多了一条具体的量化指标,为消费者购车提供了参照。

    据悉,标准对应油耗/排放试验,按整车整备质量分成16个不同的重量段,在每个重量段内采用统一的油耗限值,以保证促进所有车辆燃料经济性的提高。标准还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新车型的百公里耗油量将更加严格。

    对于那些维持再生产的老车型,国标允许生产厂家经过一定时间的技术改造,从明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上述油限标准。另外,国标还对装有自动挡、具有三排或三排以上座椅等车型的耗油标准在普遍原则的基础上作出了具体规定。

    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在我国石油消耗中所占的比例日益增大,并成为我国进口石油增加的主要原因。同时,我国汽车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单车燃油消耗明显高于国外。提高汽车的燃油经济性,从总体上控制汽车燃油消耗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和汽车行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如不及时解决,将对我国的石油安全构成严重挑战。

    这位负责人说,这项标准的颁布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填补了我国汽车节能标准的空白,充实和完善了我国汽车强制性标准法规体系,将有利于推动我国汽车燃料经济性的提高和汽车技术的全面进步,并为国家汽车主管部门制定出台各项汽车节能政策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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