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资本市场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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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5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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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申请材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机构: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申请工作拟于2005年5月16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受理申请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南街5区18号龙绍衡大厦812房间。

    受理地点电话:龙绍衡大厦电话为(010)84216688-1111,受理期间办公电话为(010)84216688-1812。

    2、请各申请机构将申请材料用纸箱统一装好带至受理现场。

    3、请各申请机构合理安排时间,避免过于集中在前两天。

    劳动保障部基金监督司

    二〇〇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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