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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4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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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简称:大显股份  编号:临2005-05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全部以5票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0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领导班子克服了2004年初至今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价格持续上涨,出口退税率下降导致的成本上升及显像管电视销售趋势下降等不利因素,跟踪市场动向,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实现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各自的职责时,严格守法,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认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的实际情况。

    3、2004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都经过了合法的决策程序,是在公平交易额的原则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4、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

    四、对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资产受让、股权受让及重大投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通过的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有效。

    2、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交易都经过了合法的决策程序,是在公平交易原则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存在。

    3、监事会认为《公司将2000年度配股项目剩余的1,526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更符合决策程序,体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监事会认为公司受让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连远东房屋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行为,为公司多方位、多渠道发展开拓了空间。

    5、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1#办公楼、2#泛泰公司厂房、3#网络公司厂房三处房产后回租行为,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可保障公司的收益并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了空间。

    6、监事会认为公司同意韩国株式会社泛泰回购大连大显泛泰通信有限公司20%股权行为,符合公司与韩国株式会社泛泰所签订的合资合同,为大连大显泛泰通信有限公司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7、监事会认为公司转让大连太平洋多层线路板股份有限公司56.67%股权的行为,改善了公司现金流,使公司资产得到了优化,减少了公司企业内部同行业竞争,同时,为公司回笼新项目开发资金。

    8、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大连保税区大显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增资3500万元、投资小型液晶显示模组技术改造项目、对大连保税区大显和田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增资至2057.1万元,公司加大新项目投资力度,促进公司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

    监事会认为上述交易行为、投资行为、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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