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600900)公告,2005年公司将增加对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和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售电量,增长幅度分别为42.53%和23.60%。
公告称,2005年4月15日,公司作为售电方,国家电网公司作为输电方,分别与购电方华中电网、华东电网签订了《2005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根据合同约定,2005年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将分别消纳三峡电站的年度发电量为117.3亿千瓦时和210.0亿千瓦时,分别较2004年合同约定增加42.53%和23.60%。
公告称,电价按照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原则执行,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新的三峡电能安排意见或新的三峡电价文件,则按新的文件执行。合同有效期至200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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