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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4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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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本公司曾于200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5年4月18日下午1:30时

    二、会议地址:上海市杨树浦路18号上海港会议中心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5年度经营预算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7、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审议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向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设立后的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暂定名)50%股权及收购意向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任一名董事会成员全权办理收购上海明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暂定名)50%股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变更原出资设立上海盛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暂定名)资金来源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任一名董事会成员全权办理设立上海盛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暂定名)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投资洋山一期港口工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募增发A股条件的议案

    15、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05年A股增发方案的议案

    16、逐项审议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的议案

    17、审议关于本次增发A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募增发A股有关事宜的议案

    19、审议关于本次A股增发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

    20、逐名审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21、逐名审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22、逐名审议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23、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以上议案第9、11、13、14、15、16、17、18、19项需获得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以上议案第20、21、22项将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表决。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于2005年4月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符合1所述条件的股东有权委托他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六、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om.cn)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05年4月18日9:30至4月18日15:00;

    2、未办理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1);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和电子身份证书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2);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各项议案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11日

    附件1:

    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需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先通过互联网办理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然后自行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下载电子身份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终生有效,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记牢网上用户名、密码并妥善保管电子身份证书。

    (一)网上注册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投资者’,选择‘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密码;

    (5)其他资料信息。投资者可通过预留的电子邮件,接收股东大会通知、 会议资料或其他文档资料。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密码、密码查询答案以及系统配发的网上用户名和身份确认码。其中,身份确认码仅在办理身份验证时一次性使用;网上用户名和密码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时使用;密码查询答案用于忘记密码时重设密码。

    (二)身份验证

    注1: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注2:投资者除提交申请材料之外,仅须提供网上注册获得的身份确认码,不必提供网上用户名。

    (三)下载电子身份证书

    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可随时申请并下载电子身份证书: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投资者’,选择‘登录’。

    注2: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注3:投资者只能一次性申请并下载电子身份证书,投资者需妥善保管(使用他人电脑下载的,请将电子身份证书导入到自有的软盘、闪存等介质中,具体操作见中国结算网站《投资者使用手册》)。投资者进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除需网上用户名、密码外,还需使用电子身份证书。

    附件2: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未办理身分验证的投资者进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需先办理身份验证手续,取得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具体见《网络服务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上角的‘投资者’,选择‘登录’。

    注2: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注3:投资者提交电子选票或电子授权委托书时,若电子身份证书已安装,则系统会自动搜寻并识别电子身份证书;若电子身份证书尚未安装,投资者需安装电子身份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直接投票或委托征集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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