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000637)公告,该公司董事会通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中石化茂名分公司签订的还款、抵押、原料供应合同和协议,同意提交下个月的股东大会审议,但独立董事分别表达不同意见。
独立董事于小镭说《还款协议》中未看到有关2004年1-10月原料结算价格及还款金额的任何计算依据和说明,作为关联方的茂名分公司向茂化实华供应主要原料的价格是否公平合理,是否按市场化原则定价,是需要质疑的。
他说,茂名分公司与茂名实华东成化工签订的《原料供应合同》中有关原料供应价格的确定方法是“非市场化”的定价方法,缺少充分的依据,如按此方法进行原料的供应和结算将会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会对公司今后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在另一份声名中,独立董事薛祖云也认为《还款协议》的定价有失公允,协议的履行将给中小投资者造成损失,并给公司未来的正常经营带来影响。
对于《原料供应合同》,他对有关2005年液化气原料供应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完全按市场化定价表示怀疑。他说对执行该协议给公司的主营利润率的影响应进一步评估,并及时向公众股东公告。
茂化实华此前在对和中石化签约的公告中指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告还称,在同一天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通过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升化工有限公司增资9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