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05-007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4月6日在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2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会议由肖江监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各项决议;
二、审议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各级权利中心: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运作,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2004年度根据有关法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制定实施了《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3)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及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没有募集资金,也没有前期募集资金在本年度内使用。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中,未发现有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5、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没有发现损害公司的利益、披露不充分的现象。
6、财务审计报告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7、鉴于造成公司2004年度亏损的因素中,部分控(参)股企业管理及经营因素负有重要责任,监事会要求公司管理层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对控(参)股企业的有效管理。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