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科技 编号:临2005-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税前):每1股派0.12元人民币
●现金分红(税后):每1股派0.096元人民币
●股权登记日:2005年3月23日
●除息日:2005年3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3月29日
一、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05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5年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以2004年年末股本174566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流通股个人股东所得税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96元。流通股股东中机构投资者、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12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3月23日;
2、除息日:2005年3月2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3月29日。
四、分红发放对象
截止2005年3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非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向股东发放。
六、有关咨询事项:
1、咨询地址: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舜江西路378号浙江卧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2、咨询电话:0575-2129895
传真:0575-2176718
浙江卧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