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05-L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5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会议再次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5年3月28日下午1:00。
三、会议地点: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9号国宾酒店二层会议室泰晤士河厅。
四、会议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流通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现场表决为准。
五、会议审议议案
议案一:审议公司符合增发社会公众股(A股)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逐项审议公司申请增发社会公众股(A股)的议案;
1、发行种类。
2、每股面值。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5、发行方式。
6、发行定价方式。
7、定价原则。
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额。
9、增发决议有效期。
10、关于滚存利润的分配。
1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增发事宜。
议案三:审议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议案四:审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北京阳光上东二期项目开发建设合作合同》的议案;
议案五: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一、二除需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外,还需要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在审议议案二时,进行逐项表决。
六、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2005年3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七、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地邮戳日不迟于3月23日)。
八、参加网络投票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3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360608;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如果对议案二中的各项议项表决结果相同,则可以选择2.00元;如果选择了2.00元,则再选择议案二中的议项1至11是无效的;
议案及及其序号如下表:
议案 序号
议案一 1.00元
议案二 2.00元
议案二中议项1 2.01元
议案二中议项2 2.02元
议案二中议项3 2.03元
议案二中议项4 2.04元
议案二中议项5 2.05元
议案二中议项6 2.06元
议案二中议项7 2.07元
议案二中议项8 2.08元
议案二中议项9 2.09元
议案二中议项10 2.10元
议案二中议项11 2.11元
议案三 3.00元
议案四 4.00元
议案五 5.00元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采用互联网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05年3月27日下午3:00,若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时间早于2005年3月28日下午3: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05年3月28日下午3:00;若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时间晚于2005年3月28日下午3: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由现场股东大会主持人根据会议进程至少提前30分钟在互联网投票系统公布。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九、现场登记时间:
2005年3月25日9:00-16:00。
十、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成铭大厦C座20层
邮编:100035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丽英、郭萌。
联系电话:010-66530628
传真:010-68343211
十一、其他事项:
会议预定一天,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