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红 朱向军
编者按:2004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至今,才有百份年报面世。三、四月份,投资者又得面临“信息轰炸期”。本报从今日起开辟“年报数据看台”栏目,从年报中的数据入手,揭示数据背后的新闻故事。敬请关注。
某A股公司2004年推出了高比例派现分配预案,而持有其2万股流通股的李先生却高兴不起来。当记者问其原由时,他满脸无奈地说:公司派现大股东得到的是真金白银,我们小股民实际上是受损的。据了解,像李先生这样对现金分红颇有微辞的普通投资者不在少数。
现金分红是管理层大力提倡的新政策,它既是遵循国际惯例,又是对投资者投资回报的根本保障,为什么投资者还会这么无奈呢?大致有如下原由。
(1)现金分红含税,投资者承担了20%的除息损失。按照国家目前的税收规定,公司派现则由公司代扣20%所得税。根据惯例,公司派现股价要按派现金额(包括红利所得税)除权,那么,即使二级市场股价未贴权,投资者也已损失了现金除权的20%,即除权后的市值与所得红利之和比除权前的市值减少了一块。
本报信息数据中心统计显示,截至2月21日,已公布2004年年报的114家上市公司中,有82家公司推出了现金分红方案,总计预计分配现金红利70亿元,其中,流通A股股东分得约25.19亿元。在不考虑填权和贴权的情况下,流通A股股东要损失掉5.04亿元的流通市值才能得到这些红利。
(2)控股股东是现金分红的最大受益者。由于控股股东分得现金红利无需承担二级市场股价的波动,相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他们得到的才是真正的实惠。据本报信息数据中心统计,在82家上市公司预计分配现金红利70亿元的总额中,控股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将分得38.91亿元,占分配总额的55.6%。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大,分得大头本无可厚非,但大股东的持股成本大部分仅为1元或略高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值,与二级市场投资者“同权”,投入与回报有着天壤之别。
(3)回报率低。若对股价因素忽略不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仅略高于一年期银行利率2.25%,在目前市道下,二级市场投资者承担的风险远大于收益。据对截至2月21日已公布年报的114家公司统计,除30家公司不分配以外,有84家公司推出了分红方案,其中,现金分红的有82家,占分红公司总数的97.6%。其中,有15家公司每股分红超过0.30元,占现金分红公司的18%。有47家公司每股分红低于0.20元,占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57%。
从投资回报率来看,2004年现金分红的82家公司平均每股分配红利0.198元,以上述公司2月21日平均收盘价7.18元计算,上市公司红利回报率为2.8%,略高于同期一年期银行利率,若加上30家不分配公司,分红回报率还将大打折扣。即便如此,这也只是最初公布年报的业绩较好的上市公司分红情况。随着业绩较差甚至亏损的公司推出年报,分红回报率还将下降。
(4)派现不忘再融资。管理层规定上市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进行再融资。已公布年报的114家公司中,有9家公司在提出现金分红的同时,提出了新的融资方案,占现金分红公司的一成多(不包括以前年份提出延续下来的)。大股东在一手拿“回报”的同时,另一只手通过分红又获取了“再融资”权,坐享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大把真金白银。
专业人士认为,派现除权是权益平衡保证的工具,是股票市场通用的国际惯例;公司年终分红派现,是投资者应该得到的回报,也是公司应该给予投资者的,政府出面监督上市公司实施这一义务,更保证了普通投资者权利的实现。这两方面的积极意义都是毋庸置疑的。之所以造成在分红派现过程中,普通投资者与控股大股东所得利益的极大反差,关键还是在于股权分置的存在,不同股却同权,这往往是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