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88 股票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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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2月18日上午9:30在峨眉山大酒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78686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2%。其中法人股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78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0%;社会公众股股东3名,代表股份26520股,占社会公众股股份比例的0.0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马元祝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记名投票逐项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7868652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78686520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7868652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通过了《关于审议200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以7868652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通过了《关于审议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以7868652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通过了《关于增补邹志明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六、以7868652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通过了《关于增补周栋良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七、以7868652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通过了《关于增补古树超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八、以7868652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通过了《关于增补李建华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九、以7868652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通过了《关于增补李建华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十、以7868652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通过了《关于增补熊陆军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十一、以7868652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十二、以7868652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长期借款8000万元的议案》;
十三、以7868652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四、以7868652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通过了《关于审议200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其中3名社会公众股股东代表股份26520股,均同意以上十四项议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