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研发中心 张永攀 张可
中国民航总局发布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已于本月15日开始实施。
《新规定》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关注其中关键的有三点。一是进入门槛降低,特别是放宽了对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二是适应了中国航空运输市场的发展需求;三是支线市场将得到快速发展。
《新规定》要求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具有不少于3家购买或租赁的民用航空器、最低资本金等8项条件,虽对外商投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仍维持原来25%的投资比例限制,但不再对民营投资主体投资组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进行限制,民营投资主体将与国有主体投资者适用同等的准入条件。这一规定不仅对民营企业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发展我国的整个航空运输市场有着很大的作用。
更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航空业的着眼点主要在干线市场,而支线市场几乎还未得到应有的发展。因此,《新规定》实施后,支线航空运输市场有望得到快速的发展。这是因为目前我国航空市场主要是由三大航空公司经营且主要在干线上,无力或不屑于支线市场。过去我国虽然也对发展支线航空进行求证,也投入了一定的人力和物力,但受各方面条件的制约,支线航空一直难于走出其附属市场地位的怪圈。而民营资本的介入,将首先在投资主体上弥补支线航空投资的不足。支线航空这一潜在市场有望在民营资本介入和推动下得到发展。
从另一方面看,民营资本的介入将会对支线市场带来竞争,而竞争的结果最终将带来整个航空市场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可以预计,竞争很快将在支线上展开。届时将形成国有投资主体与民营投资主体之间,干支线之间,支线与支线之间的竞争。民营大小航空公司的迅速崛起将抢占、挤压大航空公司原有的支线市场,甚至有可能将其挤出这一市场。因此,对现在的航空公司而言,《新规定》的实施,不仅会形成进一步竞争的气氛,而且也会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压力,特别是在支线市场上。
当然,在一段时间内,新的小型航空公司对目前的大型航空公司不会形成根本性的影响,特别是干线市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