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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1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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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改聘独立董事的意见说明

    股票简称:大同水泥  股票代码:000673  公告编号:2005-03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14日召开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本次独立董事改聘情况及意见说明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白银泉先生因其工作繁忙,不能保证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其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并经公司于2003年9月29日召开的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同意其辞职申请。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和独立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比例及构成要求,经考查,董事会拟定提名郝思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添补因白银泉先生辞职后形成的空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独立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郝思文先生任职条件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郝思文先生为独立董事侯选人,并在报深交所对其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独立董事签名:

    200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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