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
签署日期:二〇〇五年一月十日
董事会声明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确信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二)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履行诚信义务,向股东所提出的建议是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客观审慎做出的;
(三)本公司全体董事没有任何与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相关的利益冲突,如有利益冲突,相关的董事已经予以回避。
上市公司名称: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
联系人: 贾建军
电话: 010-68434863 88411666
邮编: 100044
收购人名称: 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
地址: 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联系人: 吴苏华
电话: 010-68000858
邮编: 100037
董事会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〇五年一月十日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 指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集团 指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北新集团 指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 指 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
北新建材 指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国有股权行政划转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收购报告书摘要 指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 指 根据国资委的批复,将北新集团所持有的中国玻纤国有法人股161,493,120股无偿划转到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的事项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本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股票代码:600176
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
联 系 人:贾建军
电话:010-68434863 88411666
传真:010-88418866
邮编:100044
二、本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材料(玻璃纤维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商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住宅产品连锁经营与物流配送。
三、本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总资产 1,740,736,158.93 1,504,969,992.58 1,513,412,064.2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55,866,598.17 495,741,378.50 483,357,377.55
主营业务收入 852,231,000.95 651,264,878.13 531,323,547.20
净利润 71,255,219.67 17,391,648.08 4,671,152.65
净资产收益率(%) 12.82 3.51 0.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2 4.16 5.9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4.56% 13.41% 45.09%
四、本公司近三年年报刊登报刊及时间
项目 2003年年报 2002年年报 2001年年报
年报刊登时间 2004年4月6日 2003年3月29日 2002年4月30日
年报刊登报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年报正文披露网站 http://www.sse.com.cn http://www.sse.com.cn http://www.sse.com.cn
五、本公司资产、业务、人员情况
本公司在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前,业务、人员等主要情况与2003年度报告及200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情况没有重大变化。
六、本公司股本结构与相关情况
1、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本公司的发行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如下图所示
单位: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尚未上市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284,928,000 66.67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189,782,400 44.41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95,145,600 22.26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84,928,000 66.67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42,464,00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42,464,000 33.33
三、股份总数 427,392,000 100
2、收购人持有、控制本公司股份的详细名称、数量、比例
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前,收购人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0,176,000股,占总股本的2.38%。
3、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161,493,120 37.79% 国有法人股
振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5,145,600 22.26% 社会法人股
江阴市长江钢管有限公司 18,113,280 4.24% 国有法人股
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 10,176,000 2.38% 国有法人股
北京中食聚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502,726 0.35% 社会公众股
杨顺财 1,162,434 0.27% 社会公众股
李记琴 905,778 0.21% 社会公众股
詹海泉 812,618 0.19% 社会公众股
彭仕均 698,900 0.16% 社会公众股
张家欢 612,699 0.14% 社会公众股
4、本公司持有、控制收购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公司未持有、控制收购人的股份。
第二节 利益冲突
一、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收购人的关联方关系
1、收购人与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北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收购人及其关联企业的任职情况
姓 名 本公司职务 任职的关联单位 与收购人关联关系 在关联单位职务
曹江林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建材集团 控股股东 副总经理
北新集团 同一控股股东 总经理
北新建材 同一控制人 董事长
包文春 董 事 北新集团 同一控股股东 党委书记、常务副总
北新建材 同一控制人 监事会召集人
崔丽君 董 事 北新集团 同一控股股东 董事、财务总监
北新建材 同一控制人 董事
申安秦 监事长 中国建材集团 控股股东 副总经理
黄安中 监 事 中国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出口公司 收购人 总经理
除此以外,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收购人及其关联企业任职。
北新建材副总经理何晶晶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崔丽君女士的配偶,除此以外,上述人员的家属未在收购人及其关联企业任职。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的持股情况
1、截止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收购人的股份,在此前的6个月内,也没有持有及买卖收购人股份的行为。
2、截止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张毓强 副董事长 10,176
陈 雷 董事、副总经理 9,600
周森林 董事 8,832
黄安中 监事 9,485
徐家康 监事 10,176
除此以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在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前六个月没有买卖本公司挂牌交易股票的行为。
三、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与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的利益冲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不存在与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相关的利益冲突,也不存在收购人对拟更换人员进行补偿或类似情况的安排。
本公司董事会目前未获知收购人对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安排,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未有与收购人达成任何补偿或其他类似协议。
四、本公司其它应披露的情形
1、本公司董事没有因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而获得或将要获得利益,或因失去职位或者其它有关损失而获补偿;
2、本公司董事与其他任何人之间没有取决于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结果的合同或者安排;
3、本公司董事未在收购人订立的合同中拥有重大个人利益;
4、本公司董事及其关联方与收购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之间没有重要的合同、安排以及利益冲突。
第三节 董事建议或声明
1、根据国资委国资产权[2004]1204号文的批复,北新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161,493,120股(占总股本的37.79%)国有法人股行政划转至收购人。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0,176,000股(占总股本的2.38%);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完成后,收购人将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71,669,120股(占总股本的40.17%),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新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2、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前,本公司董事会对收购人的资信情况、受让意图和后续计划已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
收购人是中国建材集团全资子企业,经原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成立于1985年3月,在国家工商局注册,注册资本金壹亿元,主要从事经国家批准的二类计划商品、三类商品、其他三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经批准的易货贸易、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建材、非金属矿、建材成套设备、钢材、木材、氧化铝等大宗产品的进口、国外新产品、新技术和住宅家居产品的代理经销、电子商务服务和物流配送等综合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服务商,连续多年进入全国外贸最大500强企业。
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是中国建材集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指示精神,在集团范围内进行战略性资产调整的组成部分。通过国有股权行政划转,有利于加快中国建材集团资产重组步伐,集中优质资产形成合力,在主导产业中巩固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使中国建材集团发展成为一家国际化、世界级的综合建材企业,具备与国外世界级建材企业进行竞争的实力。
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完成后,收购人暂无继续购买本公司股份的计划;无改变本公司主营业务或对本公司主营业务作重大调整的计划;无与其他股东之间就本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默契;无对本公司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不会影响本公司经营的连续性以及本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等问题。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完成后,本公司与收购人、其控股股东及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实际和潜在的同业竞争。
3、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本公司的未清偿负债,本公司未为其负债提供担保,不存在其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 重大合同和交易事项
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次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前24个月内,未发生以下对本公司国有股权行政划转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1、重大合同的订立;
2、进行资产重组或者其它重大资产处置、投资等行为;
3、第三方拟对本公司的股份以要约或者其它方式进行收购,或者本公司对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收购;
4、在进行的其它与上市公司收购有关的谈判。
第五节 其他
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
1、本公司没有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的其它信息。
2、本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股东的决定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为本报告书的声明及签字附后。
第六节 声明与签署
董事会已履行诚信义务,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报告书所涉及的内容均已进行详细审查;
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日
全体董事签字:
曹江林 张毓强 包文春
崔丽君 陈 雷 周森林
何光昶 钱逢胜 赵立华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的批复》(国资产权[2004]1204号文)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和方式
1、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点: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
2、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www.s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