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分别收到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一定期限不减持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
备注: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系副董事长谭瑞清先生控制的法人。
截至本公告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