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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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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裕资本持有华联集团股权变动情况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恒裕资本与金研海蓝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金研海蓝将持有的河南富鑫100%股权转让给恒裕资本。

  本次股权转让前,恒裕资本及关联方合计持有华联集团58.1431%股权,为华联集团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后,恒裕集团不再间接持有河南富鑫股权,但恒裕资本及关联方合计持有华联集团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2.恒裕集团与华侨城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恒裕集团拟指定恒裕资本受让华侨城集团持有的华联集团12.0842%股权。转让完成后,恒裕资本与全资子公司河南富鑫将分别持有华联集团16.5407%、53.6866%股权,合计70.2273%股权。恒裕资本将成为华联集团实际控制人,并间接成为华联控股实际控制人。

  3.关于后续可能触及要约收购及避免同业竞争的具体安排不会因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发生变化,恒裕资本及关联方将继续遵守之前作出的承诺和相关安排推进各项事项。

  2021年11月4日,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联控股”或“上市公司”)收到深圳市恒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资本”)《关于持有华联集团股权变动情况的告知函》,根据该函告显示:恒裕资本与杭州金研海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研海蓝”)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金研海蓝将持有的河南富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富鑫”)100%股权转让给恒裕资本。该次股权转让事项目前已完成过户登记及工商信息变更。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转让基本情况

  日前,恒裕资本与金研海蓝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金研海蓝将持有的河南富鑫100%股权转让给恒裕资本。2021年11月1日,该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及工商信息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恒裕资本、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集团”)分别持有的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

  股权转让完成后,恒裕资本合并持有的华联集团股权比例增加至58.1431%,恒裕集团不再间接持有华联集团股权。恒裕资本持有华联集团股权情况结构图如下:

  ■

  二、本次股权转让原因

  1.恒裕资本及关联方股权关系形成背景

  恒裕资本、恒裕集团、金研海蓝、河南富鑫之间的股权关系为多次股权收购事项导致,具体如下:

  ■

  注:上表中日期为完成工商信息变更日期

  上述股权转让具体情况请查阅华联控股2020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华联集团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2021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华联集团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2021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华联集团股东转让股权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2021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华联集团股东股权转让事项完成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2.本次股权转让原因

  根据前述股权关系形成背景,恒裕资本、恒裕集团通过原金研海蓝子公司河南富鑫收购华联集团股权事项导致恒裕资本、恒裕集团、金研海蓝、河南富鑫之间存在多层股权关系,涉及主体较多,股权关系较为复杂,不便于恒裕资本及关联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因此,为提升管理效率、降低日常行政成本及开支,恒裕资本及关联方于2021年11月对股权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

  三、本次股权转让的影响

  1.对华联集团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前,恒裕资本及关联方合计持有华联集团58.1431%股权,为华联集团第一大股东,但不构成控制关系,详细情况请查阅华联控股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恒裕资本与江苏苏豪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本次股权转让后,恒裕集团不再间接持有河南富鑫股权,但恒裕资本及关联方合计持有华联集团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华联集团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2.对华联控股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为华联集团层面股东关联方之间的股权转让,转让前后恒裕资本及关联方合计持有华联集团的股权比例、华联集团持有华联控股的股权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华联控股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四、关于收购华侨城集团持有的华联集团股权事项的后续安排

  恒裕集团于2021年9月18日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拟由恒裕集团或指定的第三方受让华侨城集团持有的华联集团12.0842%股权。关于该次股权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请查阅华联控股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恒裕资本与江苏苏豪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目前,恒裕集团拟指定恒裕资本受让华侨城集团持有的华联集团12.0842%股权。转让完成后,恒裕资本与全资子公司河南富鑫将分别持有华联集团16.5407%、53.6866%股权,合计70.2273%股权。恒裕资本将成为华联集团实际控制人,并间接成为华联控股实际控制人。

  关于后续可能触及要约收购及避免同业竞争的具体安排不会因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发生变化,恒裕资本及关联方将继续遵守之前作出的承诺和相关安排推进各项事项,具体情况请查阅华联控股2021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恒裕集团与华侨城集团签署股权转让意向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2.恒裕资本将根据后续股权收购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华联集团层面的股权变动及其后续进展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恒裕资本《关于持有华联集团股权变动情况的告知函》;

  2.恒裕资本与与金研海蓝《股权转让协议》;

  3.河南富鑫工商变更文件。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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