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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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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与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就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签署补充协议,将保理融资利率由6.9%/年调增至不超过8.0%/年,原合同其余条款保持不变。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0)、《关于公司与天津天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21)。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滨海开元、百利建设向天津滨海新区天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民币总计10,000万元的6个月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8)。

  3、关于公司与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滨海开元与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1年,融资利率为8%/年。售后回租标的物为滨海开元持有的天保朗月轩未售车位资产。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7)、《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9)。

  4、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事项

  报告期内,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整理中心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滨海开元所持有的天保金海岸C03地块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该地块土地面积为14,223.7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土地补偿费用合计人民币20,965.7338万元。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33)、《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夏仲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德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曲朝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47,958.11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479,942.49元。

  法定代表人:夏仲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德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曲朝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不涉及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事项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49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0,430,220.15元,详见下表: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之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公司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项目完工发生的成本后的金额测算可变现净值。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开发成本中塘沽大连东道地块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339,250,232.49元。根据以上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在编制2021年9月份财务报表时,将上述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塘沽大连东道地块项目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278,820,012.34元,即本期需对“塘沽大连东道地块项目”计提存货跌价损失60,430,220.15元。

  单位:元

  ■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1年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60,430,220.15元,减少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5,322,665.11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为-57,524,096.4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453,357.19元,上述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合并财务状况以及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50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夏仲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1,703,5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5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1,703,5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5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1,703,5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5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1,703,5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566%。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1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225,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29%;反对4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225,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4929%;反对47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5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付玉静、陈亮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48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16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夏仲昊先生、侯海兴先生、王小潼先生、尹琪女士、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7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仲昊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对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薛晓芳女士已申请辞去其相关职务,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拟选举尹琪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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