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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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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上海盛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58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上海盛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下属上海建工房产有限公司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一次性转让其所持上海盛唐置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详见公司临2021-044号公告)。

  目前,相关交易信息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披露,详见https://trade.suaee.com/TransactionPortal/#/projectdetail/chanquan?xmid=7522。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1-059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2.40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年,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七建集团”“原告”),因《川沙新镇C-04地块(局部)住宅、宾馆项目A地块(C-04-20地块)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之业主上海浦东山佳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山佳实业”“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其大股东上海蓝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山佳实业强制清算(案号(2018)沪0115强清4号)而无法继续进行工程结算,故向山佳实业提起工程款确权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确认被告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22,320,062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自2018年7月9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暂计为5,531,542.11元);

  3、请求确认原告对被告的川沙新镇C-04地块(局部)住宅、宾馆项目A地块(C-04-20地块)工程项目的工程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18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受理通知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本案,本案案号为:(2018)沪0115民初92901号(详见公司临2018-039号公告)。

  本案诉讼过程中,法院委托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对涉诉标的物的工程造价进行了司法鉴定。依照造价鉴定方案,七建集团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将原诉求1主张的工程欠款变更为:257,067,169元,诉求2、诉求3同步变更,诉求4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临2021-053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1年9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本诉讼案出具了(2018)沪0115民初929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确认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工程款239,540,126元;

  2、确认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利息(以16,980,800.3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6日起,以205,578,525.4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4日起,以15,480,800.30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16日起,均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其中2019年8月19日以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以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3、确认原告对被告未付工程款239,540,126元就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C—04地块(局部)住宅、宾馆3标(A地块)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案件受理费1,477,136元,由原告负担157,636元,被告负担1,319,500元。鉴定费3,047,000元,由原告和被告各半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诉讼案件已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但尚未执行完毕,因此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本诉讼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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