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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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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20 股票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一)投资概述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润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股权”)与福州擎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擎海”或“标的公司”)、青岛海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培”)、上海挚海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挚海”)、共青城文辰友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文辰友创”)签署了《福州擎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本协议”或“协议一”)。根据增资协议安排,润阳股权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0,000,000.00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16,666.67元,剩余部分(即人民币19,583,333.33元)作为增资的溢价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持有标的公司5.39%的股权。

  鉴于标的公司与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创投”)、福州天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创基金”)、福州市华侨海创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侨海创汇基金”)已签署了《福州擎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二”)。根据协议二,“福州创投”拟以现金方式出资25,000,000.00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20,833.33元,剩余部分(即人民币24,479,166.67元)作为增资的溢价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天创基金”拟以现金方式出资5,000,000.00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4,166.67元,剩余部分(即人民币4,895,833.33元)作为增资的溢价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华侨海创汇基金”拟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0,000.00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08,333.33元,剩余部分(即人民币9,791,666.67元)作为增资的溢价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润阳股权”、“共青城文辰友创”在协议一中合称“新投资人”。新投资人与“福州创投”、“天创基金”、“华侨海创汇基金”均为标的公司的同一轮投资人。

  (二)审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三)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福州擎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341RC01X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2号研发楼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杜毅林

  注册资本:625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9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福州擎海是一家专业从事0-6岁婴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创新型企业。目前其全资子公司经营的品牌有海尔(Haier)、海尔兄弟(HaierBros)、贝立安(Brillante)等,通过品牌强强联合,以用户需求痛点为核心,以营销、研发、供应链、服务等环节为重心,进行全流程运营,致力于打造科学、健康母婴生态圈。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四)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本轮增资前,福州擎海的股权结构为:

  ■

  本轮增资后,福州擎海的股权结构为:

  ■

  ■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交易对手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福州擎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341RC01X

  2、法定代表人:杜毅林

  3、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2号研发楼

  (二)青岛海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LUT63F

  2、法定代表人:解居志

  3、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海尔工业园内

  (三)上海挚海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MP8K6T

  2、执行事务合伙人:杜毅林

  3、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桃浦路130弄100号2155室

  (四)共青城文辰友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AF0D223

  2、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文利

  3、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注:以上相关信息均须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后的内容为准。上述各交易对手方与本公司及润阳股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认购价格

  1.1作为增资的对价,各新投资人应分别且不连带地共计认缴人民币31,000,000.00元(“认购价格”),其中,共青城文辰友创认缴人民币11,000,000.00元,润阳股权认缴人民币20,000,000.00元。

  (1)共青城文辰友创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29,166.67元,剩余部分(即人民币10,770,833.33元)作为增资的溢价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增资后持有标的公司2.96%的股权。

  (2)润阳股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16,666.67元,剩余部分(即人民币19,583,333.33元)作为增资的溢价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增资后持有标的公司5.39%的股权。

  就上述认缴出资的义务,各新投资人对标的公司承担分别且不连带的责任。

  2.交割

  2.1本协议规定的增资和股权的认购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所有交割条件被满足或被豁免之日起三(3)个工作日内(或各方一致书面同意的其他时间)(“交割日”)完成(“交割”)。交割时,标的公司应当向新投资人交付以下各项文件:

  (1)各方签署的本协议(内容与格式经各方一致同意);

  (2)标的公司股东会正式有效通过的决议的真实完整复印件,证明以下内容:其已批准并授权签署交易文件和完成交易文件项下拟议的交易;原股东同意放弃对于增资的优先认购权(该等复印件须经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标的公司公章)。

  2.2除另有约定外,新投资人应在交割日起十(10)个工作日(“付款期限”)内,分别按本轮相关协议和规定进行实缴出资款,以即时可用的人民币资金汇至标的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支付的,违约的新投资人应按照应付实缴出资款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0.5%。)/天支付违约金。超过六十(60)天未付清实缴款及违约金的,标的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

  3.增资款的使用

  本协议项下新投资人向标的公司支付的实缴增资款应全部用于标的集团公司的业务发展、资本支出和一般性流动资金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拓展投入、研发投入、人员投入数据平台系统投入及基础设施投入等)。

  4.转让和继承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形式一致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但是,若交割后新投资人根据股东协议的规定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新投资人的关联方,新投资人无须经其他方同意即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该关联方。本协议应对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为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的利益而存在。

  5.违约赔偿责任

  标的公司和各创始方应当,就由于其自身违反在本协议中由其所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或约定而引起的、与之相关或有关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新投资人承担的第三方索赔而产生的损失以及聘请法律顾问和其他专业人士的合理费用)对新投资人及其关联方及前述各方的员工、管理层、董事进行赔偿、为其抗辩、并使其免受损害。为免疑义,前述标的公司和各创始方的赔偿或其他免害措施是独立且不连带的,由违约且造成该等损害的一方(“赔偿方”)自行承担。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福州擎海主营婴童产品业务,致力于为广大母婴用户提供健康成长的解决方案,逐步打造科学、健康的母婴生态圈。本次投资福州擎海是基于拓展公司在母婴领域的市场,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优势、销售渠道优势及供应链优势。

  2.由于交易各方能否严格履行各自义务,能否顺利实现预期发展目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事项可能存在市场变化、行业变化、法规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及收益情况变化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此次对外投资事项,有利于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并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关于福州擎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一)》;

  2.《关于福州擎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一)之补充协议》;

  3.《关于福州擎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二)》;

  4.《关于福州擎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二)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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