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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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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
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转债代码: 123084     转债简称: 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

  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概述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2,200万元人民币与广州丹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越秀区丹麓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广东佛山丹麓高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为4,21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各合作方正式签署了《广东佛山丹麓高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基金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主要信息如下:

  1.  名    称:广东佛山丹麓高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74C3X6H

  3.  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4.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丹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08日

  7.  主要经营场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404-405(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三、其他事项

  广东佛山丹麓高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广东佛山丹麓高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信息;

  2. 广东佛山丹麓高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转债代码: 123084     转债简称: 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澜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10日,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9.00元/股)的130%(即11.70元/股)。若在未来触发“高澜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高澜转债”。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6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9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28,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高澜转债”,债券代码“123084”。

  2.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修正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7.80元/股,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8.05元/股。经综合考虑前述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股份稀释影响和股票价格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高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36元/股向下修正为9.00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行日期为2021年6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高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1. 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即2021年6月16日至2026年12月9日),当下述两种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 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10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9.00元/股)的130%(即11.70元/股)。若在未来触发“高澜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高澜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8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高澜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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